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杨凌示范区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决算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管委会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杨凌示范区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为管委会工作部门,与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城乡住房和建设、人民防空、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乡住房和建设、人民防空、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城乡建设、建筑业、人民防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拟定全区城市建设计划,拟定建筑业、人防管理、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杨陵区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城乡住房和建设、人防建设工作。

(2)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分配管理和信息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结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3)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负责工程招投标、建筑定额、建筑业统筹等行业监督;负责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管理,规划示范区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

(4)负责示范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确认、施工许可管理及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和抗震设计规划及工程抗震执法监督;负责全区超限工程的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地震监测设施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地震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7)负责推进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工作。制定并实施示范区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

(8)指导推进村镇建设工作。指导杨陵区农村房屋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重点镇建工作。

(9)审核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和建设规划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协助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管理人防工程项目的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人防经费和人防国有资产;编制人防经费预算决算,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易地建设、拆除和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防护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

(11)拟定和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及相关保障方案。制定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负责人防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和战备执勤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人民防空防灾知识教育。

(12)制定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和训练。协调利用人防系统设施和资源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开展防灾救灾任务。

(13)完成省住房建设厅、省人防办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责分工。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由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实施集中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仍由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2.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1)贯彻执行中省有关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示范区交通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示范区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维护辖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竞争秩序;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及驾驶员培训工作。

(3)负责示范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公路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示范区公路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示范区交通运输设施及正常运转工作。

(4)研究提出示范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筹措管理交通建设资金,拟定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5)指导示范区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工作和节能减排工作。

(6)负责管理示范区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公路建设项目。

(7)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8)指导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9)完成省交通运输厅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责分工。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由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实施集中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仍由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内设机构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局机关内务管理、考核督办、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化建设、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党建、党风廉政、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相关工作。

(2)城乡建设科(交通运输科)。负责示范区城乡建设计划、城乡建设统计、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重点示范镇、农村房屋建设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超限工程的抗震专项审查;负责抗震设计规范及抗震工程执法监督;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管理工作。

(3)建筑业管理科。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招投标、建筑定额、建筑业统筹等管理工作;负责示范区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负责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建筑业发展工作;指导建筑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与应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本级及所属4个二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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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人员员额8人。行政编制3名、聘用制人员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含总工程师1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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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2963.76万元比上年增长70.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2019年支出合计2963.76万元比上年增长70.44%情况,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00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2.63万元,占52.5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859.3万元,占38.48%;上年结转结余895.19万元,占8.9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100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69

万元,占2.31%;项目支出5688.13万元,占56.72%;经营支出0万元,占0%;结转结余4107.28万元,占40.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5272.63万元总比上年增长599%,分析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5272.63万元比上年增长599%情况,分析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527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

计的52.5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73.49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72.63万元,支出决算为52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9.72万元,支出决算为5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持平。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 工程建设管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合计为193.15万元,支出决算合计为19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持平。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0.50万元,支出决算为4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持平。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持平。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持平。

8.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92.40万元,支出决算为9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持平。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2.0万元,支出决算为4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持平。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持平。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合计为1235.44万元,支出决算合计为123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持平。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合计为1971.28万元,支出决算合计为197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1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33.53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46.61万元。

人员经费131.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61万元、津贴补贴26.51万元、奖金15.11万元、绩效工资9.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9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3万元、住房公积金13.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42万元、医疗费补助2.35万元。

公用经费46.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万元、邮电费0.37万元、物业管理费0.7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99万元、委托业务费40.5、工会经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41.3%。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8.01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9万元,占3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9万元,占6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购置车辆0台0,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万元,主要原因是……。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接待11批次,200人次,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完成预算的94.7%,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为承接2019年第26届农高会、第九次省部共建会等管委会安排的对口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承担上级及区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发生的费用。。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8.75%,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给减少。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会议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432.00万元,支出432.00万元。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委托业务费科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092万元,共涉及资金5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4.8%。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092万元,共涉及资金5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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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示例: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272.630735万元,支出决算为9131.918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73.1%。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38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设备购置费、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无共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当年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专项业务经费:指部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专项业务项目支出,按照职责与绩效结合的原则事项分级分类编制。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