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财政决算基本情况
(一)公共财政决算基本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初,区人代会批准全区一般预算收入为36469万元。在预算执行中,经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和44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年初确定的一般预算收入36469万调整为33071万元。全年共实现一般预算收入330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较年初预算下降9%,减收3385万元,较上年完成数31170万元增长6%,增收1914万元。其中:
地方工商各税完成22002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66.5%,较上年完成数25148万元下降14.3%,减收3146万元。
非税收入11082万元,占全年一般预算收入的33.5%,较上年完成数6022万元增长84%,增收5060万元。
2016年,全区公共预算收入33084万元,一般转移支付3544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81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2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98万元,全区可用财力101522万元。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杨陵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全区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为60979万元。在预算执行中,根据可用财力和支出项目增加的实际,经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审议批准,将地方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69123万元。全年共完成地方财政支出9803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和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853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166万元),一般预算收入和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实际增长15.99%,增加支出9529万元。地方财政支出加上专项上解支出1102万元后,2016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支出为99137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84万元,上级补助63614万元,上年结余142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98万元,收入总计101522万元;公共财政支出9803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02万元,支出总计9913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85万元,结转下年976万元,年终净结余1409万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滚存净结余5065万元进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中:当年净结余1409万元,上年滚存净结余365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6万元,占预算的65%,短收91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978万元,当年基金总收入1144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4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72万元;其他支出47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0万元,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相同。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20万元,占年初预算842万元的109%;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920万元,占年初预算842万元的1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结余0万元,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相同。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完成12548万元,占预算14742万元的85% (主要是2016年省厅追减2015年省级合疗超调度资金1388万元);全区社会保障基金支出12870万元,占预算12976万元的99%,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结余-321万元,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基本相同(主要是医疗保险跨年度结算导致),年末滚存结余11814万元。
(五)2016年政府债务情况
2015年底未化解政府债务余额为68230.79万元,加上 2016年新增政府置换债券1200万元,减去全区2016年当年化解政府债务2571.51万元,2016年底未化解政府债务余额为66859.28万元。政府债务率为65.86%,债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二、2016年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
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区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认真落实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主动适应新常态,深入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调控保障职能,统筹安排资金,集中财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重点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依法治税,积极应对经济下滑局面。一是依法规范税收政策。面对税源基础薄弱、宏观经济形势下行等不利因素,区财税部门坚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相关规定,落实依法治税要求。二是加强税收政策分析。积极关注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等减轻实体经济税费政策,指导企业准确把握政策内涵,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收入征收管理。围绕人代会收入预算,将任务科学地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将压力横向传递到边、纵向传递到底,强化收入实绩的考核导向和过程控制,积极组织各项税收按序时入库;突出财政票据监督检查等手段,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二)坚持创新驱动,着力夯实税源基础。一是增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合理性。对我区拨付的2016年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部门联评,全面梳理整合我区产业发展政策,坚持创新驱动,盘活闲置资产,扶持园区企业和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二是提升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精准度。整合有限财力,重点用于创新创业、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加强金融服务等方面。三是提高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的科学化。加强多部门统一协调,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对产业扶持发展资金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根据产业发展前景等综合因素确定奖励标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重要位置,重点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支出,千方百计控减一般性支出,有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均衡发展。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积极支持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认真落实贫困家庭707名贫困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工作。配合省财政厅、教育厅对2015年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项目进行检查。二是落实养老保险。筹资218万元为11128人发放高龄补贴;累计发放1457万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领取水平月人均达145元,受益1.9万人次;发放2990人次养老补助113万元。三是加大医疗卫生支出。拨付76096人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2763.51万元;拨付21573人次职工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资金578.64万元。四是加大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支出。支付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补助资金83万元。提高城乡居民最低保障金标准,发放2062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16.65万元;57人五保供养资金15.06万元;孤儿生活费15万元;1881人次医疗救助资金76.88万元;2182人次临时救助资金85.08万元;645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63.32万元。五是加大精准脱贫资金投入。全年投入精准脱贫资金2349.55万元,促进了建档立卡的984户低收入家庭中669户实现了脱贫目标,315户人均收入达到7932万元,有力提高了低收入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四)坚持改革创新,规范财政管理体系。一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部门以外,区级部门全部公开了2015年度决算信息和2016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二是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争取并合理安排地方政府置换债券4亿元,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操作流程,扎实开展方案编制和项目评估工作;梳理各部门单位往来款,研究提出清理方案,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统筹资金能力。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审核实际支出情况,由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后经区政府审批,重大支出提交区长办公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扩大采购范围,提高采购资金效益;对涉及民生领域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四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将“三公经费”信息纳入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倒逼各预算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2016年全区“三公经费”预算402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下降11%;公务接待费较上年下降23%。每月上报“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取得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