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计财〔2018〕9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林)、畜牧局(委),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片区县农业、畜牧局:
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产业扶贫精准脱贫任务,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2019年继续对我省56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片区县切块下达农业产业帮扶资金,重点支持苹果、设施农业、羊乳三个千亿级产业和茶叶、猕猴桃、肉羊、肉牛等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为提高农业产业帮扶资金的指向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使用效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2019年农业产业帮扶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2月5日
2019年农业产业帮扶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为提高农业产业帮扶资金的指向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科学合理、覆盖全面、指向精准的资金管理新机制,切实发挥财政投入在产业帮扶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立足贫困县农业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市场导向,按照选准特色产业、扶持新型主体、构建利益机制、完善服务体系的思路,以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目标,以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明晰贫困户增收来源为抓手,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快培育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创建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延长产业链条,强化市场营销,拓展产业功能,促进产业融合,在贫困地区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主体带动、农户参与的产业扶贫新机制,推进贫困人口精准受益,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选准产业。特色产业既是解决短期增收的抓手,又是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水平的依托。要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综合考虑光热水土条件、生产基础和技术支撑,因地制宜规划产业布局,精准产业定位,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规模优势产业。
(二)坚持精准覆盖贫困人口。农业产业帮扶项目布局要尽可能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在组织申报、编制计划时,要提出带动贫困人口的指标任务,实现贫困人口精准受益。
(三)坚持新型主体引领带动。实施财政补助项目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要积极承担起在脱贫攻坚和农民增收中的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明确采取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劳务报酬等多种形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具备条件的,可采取国家投入资金收益权量化等方式,精确到户到人,使贫困户分享分红收益。
(四)坚持公开规范注重绩效。项目资金要专项用于农业产业帮扶工作,分配使用要合理规范,全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省级将对各县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
三、资金和项目管理
(一)实施范围。支持在国家产业扶贫开发任务较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较大的56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片区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和当年脱贫摘帽县开展产业帮扶示范项目建设,专项用于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二)资金规模。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于略阳县、镇巴县、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山阳县、柞水县、商南县、丹凤县、镇安县等11个深度贫困县,每县切块资金在2018年基础上增加10%,每县下达770万元,其余45个贫困县,每县切块下达500万元(省农业农村厅两联一包扶贫县1400万元),专项用于产业帮扶工作,每县可列支不高于3万元,用于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统计等工作。
(三)使用方向。各县(区)要按照脱贫攻坚规划和产业脱贫方案,根据脱贫攻坚需求,自主整合使用,可以结合省委省政府农业特色产业发展“3+X”规划布局和总体部署,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支持产业脱贫,带动贫困户增收。积极发展苹果、设施农业、奶山羊三个千亿级产业,加快发展陕北、渭北高效果园;重点建设关中、渭北设施农业,陕北山地、沙漠设施蔬菜,以及汉丹江流域设施食用菌板块;以陇县、千阳、富平等核心区为重点,做大做强羊乳产业。同时,因地制宜,支持茶叶、猕猴桃、肉羊、肉牛等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各县(区)要统筹安排项目资金,明确实施区域、支持重点,自主确定具体项目。要根据项目特点、资金额度、实施主体实际,精准落实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补助标准应与参与项目建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挂钩。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无关的支出。
(四)项目条件。产业脱贫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项目内容为符合产业脱贫需求的当地优势特色产业;二是优先扶持贫困地区具有一定规模,已形成的产业或加工基地;三是项目主体已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农户”的利益带动联结机制,申报项目时应提供与贫困户开展订单、股权、劳务等合作的有效证明材料,科学评估产业项目扶贫效应,优先倾斜支持带动贫困户数量多的项目。
(五)管理程序。产业帮扶资金切块下达。
1.下达方案。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依据年度预算安排方案下达全省产业帮扶方案,相关市(区)要在计划下达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计划下达相关县(区)。待进入2019年度预算后,各相关县区按程序拨付资金。
2.项目确定程序。县(区)产业脱贫办公室负责组织扶贫示范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一是制定符合本地区产业特点的项目评审方案和评审标准。二是公开确定遴选项目主体。三是坚持公开、公正、合规,评定出符合产业帮扶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并落实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数量。各县(区)要依据产业扶贫规划,针对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薄弱环节和产业发展重点,量身打造、储备一批产业帮扶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市县要成立协调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区)产业脱贫帮扶工作要在本级产业脱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实际方案,要在实施区域遴选、实施方案制定、申报单位确定、督查验收和总结宣传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公开、公正、合规,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健全管理制度。各有关市县要结合本意见,制定相应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覆盖全面、指向精准的产业帮扶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市、县农业部门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建立项目档案,以备检查验收。档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公告公示、帮扶资金使用台帐、基地覆盖建档立卡农户的收益统计台账、效益分析、带动的建档立卡户姓名及联系方式、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财政补助资金方式等材料。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区)要根据本区域脱贫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尽快形成扩大投入、放大效应、合力攻坚的产业精准扶贫投入模式。鼓励各市县采取建立风险池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产业扶贫,拓宽产业扶贫投入渠道。
(四)强化监督检查。有关市县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资金,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强工作督导、业务指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质量。
(五)开展绩效考评。省上年底要对资金计划下达时效性、管理规范程度、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等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将与下年度各县(区)切块资金规模相挂钩。各相关市县要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最终成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价,并于2019年12月底前将绩效考评报告、项目验收评分表和项目总结一并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