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既有效发挥政府债务融资的积极作用,又要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制定《实施办法》的必要性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报财政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相关监管局。我省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力求将债券资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起草的实施办法,对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置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系列环节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较为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体系,为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也能够有效帮助解决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七章二十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提出了出台《实施办法》的目的和依据,阐述了政府专项债券绩效管理的概念,明确了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责。

第二章“事前绩效评估”。规定了事前绩效评估内容、事前绩效评估程序,明确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申报入库的必备条件。

第三章“绩效目标管理”。提出了绩效目标与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的关键点,是开展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明确了绩效目标的主要内容、绩效目标审核程序。

第四章“绩效运行监控”。提出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双监控”,指出了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监测机制,明确了绩效运行监控的主要内容,运行监控的周期和监控方式及应遵循的程序。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和债券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及时纠正目标偏差。

第五章“绩效评价管理”。提出了设置的重点绩效评价体系框架,明确了绩效评价内容要从决策、管理、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

第六章“评价结果应用”。提出了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并按照评分等级进行分级。指出财政部门应将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将抽查情况及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等作为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和用途调整的重要因素。

第七章“附则”。明确了《实施办法》的执行时间以及解释权。2022年及以后年度新增专项债券到期后按规定发行的再融资专项债券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适用范围及对象

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申报专项债券项目的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

五、文件术语释义

无。

原文链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