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政策和规定,并监督、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示范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负责示范区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4、负责示范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转让和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5、负责组织示范区的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和土地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以及全区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负责示范区矿产资源工作;
7、负责示范区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国土资源专项费用的使用;
8、负责示范区土地的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工作;
9、负责示范区国土资源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0、指导、监督杨陵分局开展耕地保护、地籍管理、土地利用、土地征收、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执法监察工作;
11、负责示范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围绕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国土资源厅中心工作,扎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探索建立“多规融合”的有效衔接机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性、约束性作用。
二是严守耕地总量红线,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全面提高耕地质量。三是实行有保有压的差别化土地政策,确保重大产业、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民生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四是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导向,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五是按要求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积极化解土地权属争议,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六是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严格违法责任追究,努力实现“四个转变”。
三、 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总编制20名,实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行政编制4名,实有3人;事业编制16名,实有4人。下设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和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两个事业单位。
四、 相关说明
2014年,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收入预算为115.1217万元,支出预算为115.12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54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78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6万元。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