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制定和实施示范区宣传思想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全区宣传思想工作。指导示范区各单位的宣传工作和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的工作,协调示范区整体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示范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把握正确导向,指导、协调示范区新闻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横测方面实施领导。宏观指导、协调示范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出版、文物工作。承担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安排部署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指导协调示范区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区文明单位的检查评比、命名表彰工作。负责示范区对外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外宣传政策,制定示范区对外宣传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对外宣传重大活动;协调做好国外、境外来访记者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互联网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对农业科技报社、杨凌电视台、示范区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政策、法规;示范区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查出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示范区印刷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依法管理出版物市场,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保护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和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和管理;负责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认定。负责管理示范区著作权工作,调节著作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任务及目标
围绕示范区在示范推广、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改善民生、城乡一体化等重点工作,突出示范区工作的重点、特点、亮点,使“杨凌符号”在报纸上有文、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影,不断提高杨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成立于2008年4月,是党工委综合管理部门之一,加挂示范区文化局、外宣办、新闻办、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文明办、互联网办公室等8部门牌子。正处级建制,总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3名;目前,实有在职人员4人。
四、相关说明
2015年, 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收入预算为609.35万元,支出预算为609.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7.72万元 。“三公”经费跟上一年没有增减变化。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