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工作规划。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2、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和统一公布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食品检验和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落实省、示范区食品安全年度任务、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着力防范和应对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3、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承担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肉制品、乳制品及饮品、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承担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
4、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5、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应急预案。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6、领导杨陵区、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7、承担示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调查处理食品安全质量事故,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杨陵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8、承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示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9、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陵区分局根据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10、杨陵区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根据杨陵区分局授权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承办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陵区分局和镇(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任务及目标
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杜绝出现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安全。
三、 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24名;实有在职人员30人。设办公室、食品监管科、药品监管科和综合监管科4个内设机构;设立示范区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示范区药品检验监测评价中心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陵区分局3个局属事业单位。
四、 相关说明
2015年,我局收入预算为130.66万元,支出预算为13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30.6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万元。
2015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5年因新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和新增5名工作人员,三公经费较2014年将有所增加。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