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城乡规划,包括城乡总体规划、市政专项规划等规划编制,城市规划区内项目选址、项目用地、工程设计等规划管理,指导杨陵区城乡建设局城市规划区以外镇乡村的规划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区城乡建设,包括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规范示范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管理本地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负责全区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负责全区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城市建设管理,指导杨陵区城乡建设局旧城区和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住房管理工作,包括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本地房地产市场,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拆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物业管理师的管理。拟定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行业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以及政策制定等工作。
(四)归口协调管理交通、测绘、人防、抗震防灾等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任务及目标
完成《杨凌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杨凌示范区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等重大规划的编制;协调保障铁路货运站建设。负责实施杨凌大道、农科路、高干渠路、城市供水、杨扶路、扶杨眉一级路等重大工程建设;协调指导保障性住房、重点镇建设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总编制31名 ,其中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23名;实有在职人员23人 。离退休人员2人。现内设办公室、规划管理、建筑业管理、工程管理四个行政科室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改办、保障房管理中心)、招投标办公室(造价办、建筑统筹办)、质量安全监督站、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局、抗震办)等下属单位。
四、相关说明
201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收入预算为105.8300万元,支出预算为105.8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30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33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7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支出46.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