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示范区监察室总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负责主管示范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和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6年,示范区监察室收入预算为249.56万元,支出预算为249.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8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8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其中审计专项70万元,纪检监察专项30万元。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2015年没有参加任何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5年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预算相等,纪工委、监察室无公车,预算费用主要用于查办案件;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2015年公务接待预算费用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