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精神,设立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示范区统计局,加挂示范区项目工作办公室牌子,为管委会工作部门,正处级。下设物价检查所、节能监察中心两个局属事业单位。
一、部门职责
(一)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示范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示范区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措施和意见;衔接平衡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引导和促进示范区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负责监测示范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开展预测预警和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统筹推进示范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工作。
4、负责示范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和政策措施,拟定并实施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管理权限审批国家作为投资主体的基本建设项目;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引导社会民间投资;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5、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与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的衔接平衡,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订服务业发展、现代物流业发展、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6、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负责示范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及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7、负责示范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8、负责示范区的资本运营工作,承担示范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与管理,指导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和协调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9、收集整理国内外、省内外重要政策经济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咨询提供服务。研究解决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结构及区域布局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前瞻性政策思路。
10、承担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相关组织协调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1、履行示范区物价管理工作职责。
12、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杨凌示范区统计局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全区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全区统计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全区统计调查计划;组织、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2、贯彻执行中省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组织实施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劳动工资、开发区、关天经济以及国家高新区火炬计划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上述专业统计调查数据。
4、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调查数据和信息,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提供统计服务。
5、组织开展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资料,负责普查数据对外发布。组织实施1%人口抽样调查。
6、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及统计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及维护更新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系统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工作。
8、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工作要点
2016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宏观经济调控和重大项目建设两大任务,创新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实现示范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规划计划工作。正式发布《杨凌示范区“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并做好规划任务分解工作。认真谋划好经济工作,制定201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2、做好宏观经济运行工作。认真做好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做好统计监测预警,当好参谋助手。
3、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项目调度管理各项措施,综合施策,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重点项目精细化管理,制定工作计划,按进度督促落实。落实好供给侧改革要求,着力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土地等突出问题,确保重点项目能按计划推进建设。
4、项目策划包装工作。紧扣中央、省上政策和投资方向,重点围绕国务院《批复》和省委、省政府《意见》,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任务,精心谋划一批重大项目。
5、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抢抓稳增长政策机遇,持续加强项目策划,组织做好有关项目申报及资金争取工作,力争更多项目纳入省上新增投资盘子。积极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策划更多的项目采取PPP模式进行建设,吸引更多社会投资。
6、价格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做好政府定价管理工作,重点是完成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工作,推行阶梯水价。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违法行为查出力度。
7、统计工作。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改革工作,提前解决好改革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按时完成年报、季报和各种月报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经济普查工作。
8、节能降耗工作。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做好全区能源总量控制和节能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节能各项措施。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农业光伏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
9、经济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履行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职责,围绕年度改革重点任务,加大督促协调力度,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稳步实施。实施好本部门承担的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10、机关和党的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廉洁教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抓好机关内部建设,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改进作风认真落实效能建设五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统计局、项目办)编制总数19个,其中:行政编制15个,事业编制4名。实有工作人员17人,其中公务员9人、事业人员5人,公益性岗位3人。下设的物价检查所、节能监察中心两个局属事业单位经费统一在局经费中预算。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433.2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83.22万元,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50万元。
2016年度支出预算为433.2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部门职责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1万元,对个人及家庭方面支出26.76万元。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我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4.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 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3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7万元。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