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在管委会授权下,负责示范区金融协调管理工作,编制示范区金融发展规划及促进区域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二)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等各类新兴金融企业的日常监管。

(三)组织开展银政企间合作对接活动,承担区内外相关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及考核奖励工作。

(四)负责示范区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及再融资。承担进入“新三板”试点园区后的各项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防范、化解和处置示范区金融风险,协调查处和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

(六)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我办主要工作是围绕示范区中心工作,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构建特色鲜明、机构健全、竞争充分、产品丰富、覆盖广泛、风险可控的现代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示范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居全省前列;优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推动示范区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加快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步伐,拓展融资渠道;继续推动杨凌农商行转型工作,协助设立村镇银行;进一步开展“三农”保险试验,增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保障能力;发挥好农科担保公司的作用,搭建好小微企业和银行之间的桥梁;启动设立农业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示范区金融办总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1人。

四、相关说明

2016年,示范区财政收入预算为1044.01万元,支出预算为104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其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以上年支出数为基数,我办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4.5万元,此项费用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7000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3万元。

杨凌示范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


附件:杨凌示范区金融办2016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