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主要职责
承担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职责。具体包括:统一发布招投标等各类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向社会提供有关项目信息、交易情况及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负责对参与交易活动的评审专家进行考核;对进入中心的招投标等各类交易活动进行场内监督等。
二、2016年度中心主要任务及目标
承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招投标,承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按管委会土地出让及产权交易安排承担土地和产权交易。主要目标:组织完成各类交易服务工作。
三、中心基本情况
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管委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编制6名,实有人员10名。
四、预算收支说明
2016年, 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入预算为161.7万元,支出预算为161.7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8万元。
坚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2016年“三公经费” 预算1.706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0.736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97万元。
附件下载:2016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