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示范区关于开展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拟定并贯彻落实示范区招商引资的政策和有关规定。
(二)负责示范区招商引资任务的落实工作,负责示范区驻外招商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定示范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招商引资任务分解、统计、考核和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为入区企业提供从注册到建成投产的全程服务;负责协调项目入区后的用地及水、电、气、热、通信等配套设施的综合服务工作,解决招商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五)负责协调处理入区企业对投资环境和政府服务保障方面的投诉;负责示范区政务大厅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示范区招商和投资服务局核定编制34名,实有在编人员28名,内设7个处室:招商一处、招商二处、招商信息中心(局办公室)、投资服务中心、驻上海招商办事处、驻深圳招商办事处和驻新疆招商办事处。财务支出实行各处室独立核算、局里统一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共设有8个二级账户。
三、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6年,示范区招商和投资服务局收入预算为980万元,支出预算为9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9.89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为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15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压缩了出国计划和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3万元(单位没有公车,主要为租车费),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加大驻外招商机构工作力度,为每个驻外招商办增加工作人员,调配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3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方面的招待支出,较上年预算数有所下降。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