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管委会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总编制 29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20名;实有在职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1人。下设劳动监察支队、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市场等单位。目前,机关实有人员7人,其中在编行政人员 5人(局长1人、副局长1人、工作人员3人),在编事业单位人员2人。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任务及目标
2017年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工作中心,牢牢把握“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四个杨凌”建设目标,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三、相关说明
1、示范区人社局收入预算为 338.55万元,支出预算为33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55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45.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55.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15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2016年均增加51.94万元,增加了18.12%。原因是多次开展就业创业、劳动保障、技校教育、医疗保障等多项专项业务,增加创业助理等人员,各项经费有所增加。
2、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6.8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85万元,增加了16.74%。具体原因为:
(1)因公出国(境)费10.1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1万元,增加了102%,原因是按照省上和示范区出国培训计划(2个名额),出国费用有所上升。
(2)因单位无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9万元,公务用车费用比上年度增加了4.99万元,增加了249%,因今年按照省上和管委会安排,多次下基层调研检查,外出学习租车费用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预算9.76万元,比2016年减少6.3万元,减少了39.4%。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预算公开报表.xls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