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政策和规定,并监督、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示范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负责示范区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4)负责示范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转让和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5)负责组织示范区的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和土地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以及全区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负责示范区矿产资源工作; 
  (7)负责示范区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国土资源专项费用的使用; 
  (8)负责示范区土地的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工作; 
  (9)负责示范区国土资源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0)指导、监督杨陵分局开展耕地保护、地籍管理、土地利用、土地征收、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执法监察工作; 
  (11)负责示范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负责指导监督全区不动产登记、权属争议调处、不动产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审查审核全区不动产登记发证等工作。

(13)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单位性质及构成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示范区不动产登记局)是示范区管委会所属的行政部门,部门下设局属事业单位三个:示范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经费只设一套帐,人员、资产由局机关统一管理。目前,实有行政人员3名,事业人员5名。根据实有人员数量和日常业务情况,对财政预算收支进行测算,编制了工资福利、公务经费及专项经费等预算。

二、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是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为196.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30万元,其他收入86.98万元。公共预算拨款和2016年相比增加,原因为工作人员人数增加,工资调整和工资构成变化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是省国土资源厅支持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给予了3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

二是按照经济分类科目,2017年预算总支出为313.6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70.5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为16.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68万元、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30万元。我局实有行政人员3名,事业人员5名,以2016年10月工资为基数,测算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个人和家庭补助、工会会费等工资福利支出170.52万元,和去年相比有所增加,原因是工作人员人数增加,工资调整和工资构成变化;行政运行所需的各类商品和服务支出为96.68万元,比2016年有所下降;公务经费支出为9.7万元,比去年有所下降。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一是基本支出为283.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68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4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和去年相比有所增加,原因是工作人员人数增加,工资调整和工资构成变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是因为工资基数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96.68万元,和2016年比较有所下降。

二是项目支出为30万元。和2016年相比不变,用于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8813万元,相对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7.1187万元,公务接待预算2万元,和去年相比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预算8813元,和去年相比减少51187万元;因公出国预算5万元,和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运行维护费用0.8813万元。

会议费预算为0万元,比2016年相比减少0.5万元;培训费支出为3万元,比2016年相比增加0.5万元,主要是根据中省要求,用于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等工作。

4.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5. 专业名称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下载: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2017年预算公开报表.xls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