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公安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维护杨凌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开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4.维护杨凌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全区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安全,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辖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杨凌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0.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1.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2.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任务及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示范区党工委和省公安厅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第一标准,以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为统领,以落实“追赶超越”要求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四项建设”为动力,坚持防控风险、补齐短板,坚持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稳定、保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全区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74名,实有在职人员93人,其中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9名。离退休人员4人。现内设15个行政科室(政治部、办公室、警务保障处、纪检监察审计室、警务督察支队、指挥情报中心、法制支队、国保反恐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警察支队、技侦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出入境管理处、巡特警支队)等下属单位。
四、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收入预算为3131.47万元,比2015年度收入预算2539.5万元增加591.97万元,提高了23.31%,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门人员工资调标经费,中省转移支付专项业务经费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专项经费等。支出预算为3131.4729万元,比2015年度2539.5万元增加了591.97万元,提高了23.31%,增加主要原因(同上)。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支出2636.972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支出494.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为74.7万元,比2016年度预算下降了22.59%。其中公务用车年初保有数为35辆,运行维护费预算62万元,主要是执法办案、治安巡逻防控和反恐维稳油料费支出和车辆保险、维修等支出,比2016年度预算下降25.75%,主要是报废处理了13辆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预算12.7万元,主要是大型活动外调警力接待住宿支出等,比2016年度预算下降2.31%,主要是严控公务接待活动;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及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未安排政府采购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