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中、省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总体决策部署,结合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决策和推进工作提供依据。
2.负责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各类公文的起草、审核、制发及处理工作。
3.负责中、省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批办件的督办、落实工作。
4.负责示范区重大活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5.负责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全区有关机要密码、保密工作及政策法规宣传、业务指导、系统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区密码通信管理、党政系统密码电报译传办和机要文电处理工作。
7.协调指导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方面工作,负责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和办公室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
8.负责上级或地方转交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
9.负责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后勤保障和有关行政事务办理工作。
10.负责指导全区党政群机关办公室系统业务建设工作。
11.承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科室)。分别是党工委机要局(示范区国家保密局)(副处级) 、党工委、管委会督查室(副处级)、秘书科(行政内务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信息综合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四科、综合五科。归口管理示范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总值班室)、示范区接待办、示范区政策研究室(法制办)、示范区管委会驻北京联络处、示范区信访局。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预算收入总体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本年度收入情况。
2017年度收入预算为1955.62万元,较上年总收入增加了270.93万元,主要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费用。
2.本年度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支出预算为1955.62万元,较上年总支出增加了270.93万元,主要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费用、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4.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6.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5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5.62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包括人员经费支出960.6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995万元。
(二)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5.1万元(含主任专项、办公室公用经费、接待专项等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8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90万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政府采购安排。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