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管委会负责示范区工业、商业、安全生产、外贸、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投资贸易促进工作的办事机构。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示范区管委会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核准人员编制7人,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工作人员4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贯彻执行中省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对外劳务合作、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安全生产、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2.负责拟定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实施工业发展规划和有关产业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促进工业企业品牌建设,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
3.监测、分析规模以上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做好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制定工业稳增长政策和措施,培育企业跃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4.支持工业企业的技术进步,推进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应用;做好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5.负责做好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承接东部地区工业产业转移,工业原材料和产品生产管理、工业节能、禁止化学武器管理等专项工作。
6.负责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和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指导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7.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对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做好国内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展会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外宣传推介杨凌品牌;做好商贸流通专项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8.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外商投资工作,依法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依法初审转报区内企业对外投资经营活动(金融企业除外)。
10.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11.承担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监督检查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2.承担工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13.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14.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工作。
(二)中小企业促进局
1.负责拟订地方性政策支持、扶持措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地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目标计划;推进县(区)域工业集中区发展、县(区)域工业集中区的调查和统计分析;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技术展览、合作交流。
2.负责协调、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培育市场经济主体,促进小微企业成长;支持开展创新创业工作,推进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规范发展,推进中小企业新三板上市工作;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3.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的调查、分析;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市场开拓、专业化发展和品牌建设;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
4.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对口厅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区政府对口部门开展工业、商务、安全生产、中小企业等各项日常业务工作。
(三)、其他事项
1、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是在示范区管委会领导下,协调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机构,安委会主任由示范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旨在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
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杨陵区人民政府和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2、将示范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示范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示范区职业危害检验检测中心三个机构牌子加挂在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示范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依法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业务开展情况等。
示范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指挥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等工作;建立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和应急救援物资动态数据库等。
示范区职业危害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非法违规行为;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检验监测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所购买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质量性能进行监测检验等。
三、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经贸安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第八次省部共建会议精神,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落实追赶超越要求,精准落实稳增长促投资系列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工商贸企业“五项助推”行动。抓主导产业,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抓“三品”创建工程,促进现代农业、涉农工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抓商贸流通业提升计划,培育消费增长新热点;抓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建设,助推电商和涉农产业融合发展;抢抓自贸区发展机遇,促进开放型经济突破发展;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为1766422.4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为158203元,工资福利支出为114021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68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较2016年增加38151.7元。工资福利支出较2016年增加25950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6年增加324000元,主要是2017年经贸发展局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合并,增加一名人员编制和安全生产300000元专项资金。
其中三公经费预算为25000元,其中公务招待费为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5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单位无公务用车,无车辆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5元,主要用于西洽会、农高会等国内大型展会参展组展的租车包车费用。
“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较2016年预算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3.8%。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财务制度,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财务支出,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9.1%。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支出与去年比较无增加,主要用于农高会杨凌展团公共展区特装施工、农村电子商务专题展区展览搭建、西洽会杨凌展区特装施工项目采购和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专项活动采购。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