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示范区关于开展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拟定并贯彻落实示范区招商引资的政策和有关规定。
(二)负责示范区招商引资任务的落实工作,负责示范区驻外招商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定示范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招商引资任务分解、统计、考核和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为入区企业提供从注册到建成投产的全程服务;负责协调项目入区后的用地及水、电、气、热、通信等配套设施的综合服务工作,解决招商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五)负责协调处理入区企业对投资环境和政府服务保障方面的投诉;负责示范区政务大厅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示范区招商和投资服务局核定编制34名,实有在编人员27名,内设7个处室:招商一处、招商二处、招商信息中心(局办公室)、投资服务中心、驻上海招商办事处、驻深圳招商办事处和驻新疆招商办事处。财务支出实行各处室独立核算、局里统一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共设有8个二级账户。
三、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7年,示范区招商和投资服务局收入预算为980万元,支出预算为980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8.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5.27万元。
“三公”经费全年预算为85万元,较去年下降26%,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
政府采购预算支出60万元,与去年比较无增加,主要用于招商宣传方面的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杨凌示范区招商和投资服务局2017年预算公开报表.xls
杨凌示范区招商和投资服务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