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示范区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及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同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开发等政策。
2. 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制定杨凌示范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审批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杨凌示范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本辖区环境质量公报。
3. 参与审核杨凌示范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三同时"管理;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实施国家、省颁发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工作。
4. 负责杨凌示范区大气、水体、土壤以及城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对杨凌示范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恶臭、电磁波辐射等污染防治和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对机动车污染及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及环境纠纷;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
5. 负责监督管理杨凌示范区自然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制定杨凌示范区生态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及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6.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建立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促进废弃物的综合治理。
7. 管理杨凌示范区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环境监测制度;负责环境监测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环境监测网络。
8. 负责杨凌示范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中小学生和成人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 负责监督环保执法人员执法守纪情况。
10. 负责组织开展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区域间交流与合作。
11. 按示范区管委会授权,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
12. 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党建工作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
13. 承办示范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说明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12月成立,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下属工作部门,内设一个科室,即综合办公室。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总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0人;实有在职人员9人,行政人员5人,事业编制0人。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原产值合计334.1356万元,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图书等办公必备,无其他类型资产。
五、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收支预算为1101.92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专项资金预算,因往年未将专项资金预算列入年度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收支预算为1101.9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专项资金预算,因往年未将专项资金预算列入年度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收支预算为1101.9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专项资金预算,因往年未将专项资金预算列入年度预算。
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01.92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7.92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55万元,大气污染防治支出660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03万元,污染减排支出16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
3.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01.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预算支出79.4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万元。较上年均增加了1000万元,主要为环保专项经费预算,因去年未将此部分经费预算列入年度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0个批次 出国0个人),与去年持平,因今年无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因我局现无公车,且今年无公车购置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与去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万元,比去年增加了2.4万元。其中办公费1.01万元,比去年增加了0.82万元;印刷费0.5万元,与去年持平;手续费0.03万元,与去年持平;邮电费0.05万元;取暖费0.75万元,比去年增加0.07万元;差旅费1.2万元,比去年增加0.2万元,因今年出差计划增多;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去年增加0.6万元;劳务费0.1万元,与去年持平;会议费及培训费0元,比去年减少1.2万元;工会经费0.76万元,比去年增加0.06万元;其他交通费0.8万元,比去年增加0.8万元,因我局今年无公车,车辆使用以租车为主。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六、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专项资金共1000万元,其中:
1. 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维护经费16万元,用于污染源在线监控第三方补助。
2. 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专项79万元,用于固体废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以及土壤环境详查工作。
3.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专项80万元,用于环境监察办公及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
4.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项50万元,用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5. 城市定量考核监测及大气站维护专项55万元,用于城市定量考核、监督性监测,及两个大气站运行维护。
6. 生态红线划定专项24万元,用于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编制评估工作。
7.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660万元,用于农村禁燃区建设,空气质量监测平台建设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8. 环保督察专项36万,用于环保督察相关工作。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