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对外劳务合作、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安全生产、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2.负责拟定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实施工业发展规划和有关产业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促进工业企业品牌建设,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
3.监测、分析规模以上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做好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制定工业稳增长政策和措施,培育企业跃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4.支持工业企业的技术进步,推进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应用;做好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5.负责做好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承接东部地区工业产业转移,工业原材料和产品生产管理、工业节能、禁止化学武器管理等专项工作。
6.负责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和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指导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7.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对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做好国内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展会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外宣传推介杨凌品牌;做好商贸流通专项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8.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外商投资工作,依法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依法初审转报区内企业对外投资经营活动(金融企业除外)。
10.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11.承担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监督检查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2.承担工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13.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14.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工作。
15.负责拟订地方性政策支持、扶持措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地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目标计划;推进县(区)域工业集中区发展、县(区)域工业集中区的调查和统计分析;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技术展览、合作交流。
16.负责协调、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培育市场经济主体,促进小微企业成长;支持开展创新创业工作,推进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规范发展,推进中小企业新三板上市工作;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17.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的调查、分析;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市场开拓、专业化发展和品牌建设;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
18.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对口厅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区政府对口部门开展工业、商务、安全生产、中小企业等各项日常业务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经贸安监局将深入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认真落实“五新”战略任务、示范区成立20周年总结会议和第九次省部共建会议精神,精准实施2018年稳增长促投资系列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工商贸企业加快固定资产投资,提升主导产业企业品质、品牌和品种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以提高工商贸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强化工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推进工商贸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创新思路,确保全区工商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为目标,努力实现涉农电商与杨凌农科品牌融合发展;以自贸片区建设为统领,加快推进外经贸突破发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和防范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本部门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收入预算为2484.33万元,支出预算为248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7.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专项资金2330万元,主要为工业、商贸、电子商务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度均增长了1306.44%,原因是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由财政部门代编,没有列入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84.33万元,支出预算2484.33万元,较上年度均增长了1306.44%,原因是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由财政部门代编,没有列入部门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为2484.33万元,较上年度增长了1306.44%,原因是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由财政部门代编,没有列入部门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人员经费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商贸事务137.53万元,公用经费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商贸事务16.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为商贸事务23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整体较上一年度增长了1306.44%,原因是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由财政部门代编,没有列入部门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按照经济科目分类支出为2484.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8万元,对企业补助233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696514元,津贴补贴24523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0,022.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28.8元,住房公积金169,018.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168.7元。工资福利支出与2017年相比增加5.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有所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7.5万元,培训费7.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与2017年相比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整体较上一年度增长了1306.44%,原因是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由财政部门代编,没有列入部门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上年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上年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单位无公务用车,无车辆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上年预算2.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其中,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今年和去年一样,均无公务出国(境)任务。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预算为0,较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因为2017年“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西洽会、农高会等国内大型展会参展组展的租车包车费用。2018年,现将租车费归结于公务接待费中。而且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财务制度,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财务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费16.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收支,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上年也无政府采购预算收支。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加快建设“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力争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附件: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综合预算报表.xls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