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党工委、上级工会的指示、决定,确定本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本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法规草案的拟定;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
(四)调查研究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就业、工资、保险、福利等情况,推进职工社会保障和集体福利事业的发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区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推进全区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区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六)负责全区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有关全区青少年规章制度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
(七)指导全区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和帮助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八)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负责团结、动员、组织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九)负责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类妇女先进典型,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十)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十一)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任务及目标
1、围绕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建功立业活动;推动维权机制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提高工会群众工作水平;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组织。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加强“青春驿站”(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青年志愿者工作体系;深化青年就业创业和“田园使者”活动;实施大学生暑期见习和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做好杨凌马拉松赛、农高会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及表彰工作。
3、积极动员引领,发挥妇女在“四个杨凌”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载体,努力促进妇女充分创业就业;以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为重点,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妇女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妇女综合素质;以“妇女之家”建设为抓手,抓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
4、完善内部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继续认真开展好“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示范区党群工作部为正处级建制;编制4名,行政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人数2人,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示范区党群工作部收入总预算为91.83万元,支出总预算为9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1.8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7.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专项支出30万元,主要为妇女儿童工作经费以及少先队工作经费。收入和支出较2017年减少2.4万元,下降了2.6%,减少原因为实有在职人员减少1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党群工作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91.83万元,支出总预算91.83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4万元,下降了2.6%,减少原因为实有在职人员减少1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党群工作部部门拨款总预算为91.83万元,较2017年减少2.4万元,下降了2.6%,减少原因为实有在职人员减少1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人员经费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财政事务57.03万元,公用经费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财政事务4.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为妇女儿童工作经费以及少先队工作经费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整体较上一年度下降了2.4万元,减少2.6%,原因为2018年实有在编人数减少1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人员经费为工资福利支出57.03万元,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为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整体较上一年度下降了2.4万元,减少2.6%,原因为2018年实有在编人数减少1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较上年度比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上年度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较上年度比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上年度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1万元,较2017年下降了36.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与去年持平,持平原因为两年均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万元,较去年下降了1.8万元,下降了100%,原因为根据新规定,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科目只包含单位保留车辆产生的费用,租车费不再计入该科目中,本单位也无公务用车购买计划,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018年公务接待预算为2.5万元,与2017年持平,持平原因为与2017年业务量相当;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万元,与2017年持平,原因为两年均无人员出国计划。会议费预算为0.3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持平原因为与2017年业务量相当;培训费0.3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持平原因为与2017年业务量相当;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为34.8万元,比2017年减少2.4万元,减少原因为工作人员减少1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附件下载: 杨凌示范区党群工作部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xls
杨凌示范区党群工作部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