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为管委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与示范区统计局合署办公,主要承担着地市级发展改革、统计、物价管理等部门职责。下设示范区物价检查所、节能监察中心两个局属事业单位。
(一)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示范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示范区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措施和意见,引导和促进示范区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负责监测示范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开展预测预警和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统筹推进示范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制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工作。
4.负责示范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制定并实施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管理权限审批国家作为投资主体的基本建设项目;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引导社会民间投资;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5.组织制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与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的衔接平衡;制定服务业发展、现代物流业发展、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6.负责能源行业管理,制定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负责示范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及建议,牵头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7.负责示范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制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制定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8.负责示范区的资本运营工作,承担示范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与管理,指导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9.收集整理国内外、省内外重要政策经济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咨询提供服务。研究解决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结构及区域布局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前瞻性政策思路。
10.承担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相关组织协调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1.承担示范区粮食工作方面的职责。
12.承担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工作。
13.承担示范区军民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4.承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杨凌示范区统计局主要职责
1.领导全区统计调查工作,制定全区统计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全区统计调查计划;组织、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2.贯彻执行中省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组织实施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劳动工资、开发区、关天经济以及国家高新区火炬计划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上述专业统计调查数据。
4.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调查数据和信息,及时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提供统计服务。
5.组织开展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资料,负责普查数据对外发布。
6.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及统计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及维护更新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系统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8.承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制定印发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2.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预警,重点做好季度、月度经济运行预警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3.强化督促协调,落实好稳增长促投资各项政策,确保完成全年主要经济指标。
4.认真开展项目策划谋划培训,不断提升项目策划水平;组织各部门做好项目策划,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实现项目有效转化和有序接替。
5.编制印发《示范区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暨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确定年度重点项目任务。全面落实项目调度管理各项制度,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完成投资任务。
6.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7.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级投资项目策划、申报有关工作,积极争取更多项目资金。认真落实项目监管要求,促进项目按计划实施。
8.持续做好统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类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9.坚持开好统计联席会议,协调统计工作中存在问题;加快推进两级统计实质性合并,不断提升示范区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0.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做好政府定价管理工作;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违法行为查出力度,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
11.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做好燃煤消减和节能降耗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工作。
12.推动深化改革工作,认真履行经济和生态文明改革
专项小组职责。积极做好本部门承担的重点改革任务推进工作。
13.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有关工作。
14.完善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
制度,推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
15.协调做好粮食有关工作。
16.推进示范区军民融合有关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统计局部门本级(机关) |
2 | 物价检查所(节能监察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27人,其中正式在编人员15人,聘用制人员5人,公益性岗位人员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全局固定资产总额121.39万元,主要为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家具用具,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子设备,无公务用车。2019年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安排15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0万元、上年拨款结余6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645万元,较上年增长1303.76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中,当年财政预算收入990万元,上年财政预算结余655万元。当年预算中,人员经费预算307.91万元,较上年增加48.26万元,主要为增加工资福利费、工资社保调整等;公用经费27.1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是人员有所增加;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55.00万元,增加了598万元,主要是调整增加项目前期经费、居民收入入户调查经费、城调队补助经费等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增减变化同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645万元,较上年增长1303.76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中,当年财政预算收入990万元,上年财政预算结余655万元。当年预算中,人员经费预算307.91万元,较上年增加48.26万元,主要为增加工资福利费、工资社保调整等;公用经费27.1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是人员有所增加;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增加了598万元,主要是调整增加项目前期经费、居民收入入户调查经费、城调队补助经费等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增减变化同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645万元,较上年增长1303.76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中,当年财政预算收入990万元,上年财政预算结余655万元。当年预算中,人员经费预算307.91万元,较上年增加48.26万元,主要为增加工资福利费、工资社保调整等;公用经费27.1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是人员有所增加;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增加了598万元,主要是调整增加项目前期经费、居民收入入户调查经费、城调队补助经费等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5万元,较上年增加1303.76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发展改革事务支出1587.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69.75万元,主要为增加工资福利费、办公经费、交通补助预算、工资社保调整等。
(2)统计信息事务58万元,较上年增加34万元,主要是增加居民收入入户调查48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5万元,较上年增加1303.76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
(1)工资和福利费支出310.91万元,较上年增加51.26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工资、交通补助预算、工资社保调整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34.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27.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55万元,较上年增加598万元。其中:办公费56.3万元,较上年增加52.4万元;印刷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5.9万元;邮电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3.3万元;差旅费22万元,较上年增加15.8万元;出国费11.5万元,较上年增加6.5万元;维修(护)费7.5万元,较上年增加5.5万元;会议费9.5万元,较上年增加7.4万元;培训费4.5万元,较上年增加1.1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交通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委托业务费605.2万元;较上年增加600.2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597.2万元,较上年增加566.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6.9万元,较上年增长6.5万元。其中:2019年因公出国(境)计划1人1次,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5万元;上年度1人1次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尚未入账,2019年度需从以前年度结余资金中开支,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为5.4万元。由于单位无公务车辆且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因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零,较上年无变化。
2019年会议费预算安排9.5万元,较上年增加7.4万元,主要考虑2019年要筹备召开北京、西安产业发展座谈研讨会,组织参加全国经贸博览会、西安丝博会等展会活动。
2019年培训费预算4.5万元,较上年增加1.1万元,主要考虑对新入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相应增加培训费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公务经费预算27.1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为增加办公经费、交通补助预算等。具体为:办公费4万元,增加2万元;邮电费8.5万元;差旅费0.5万元,减少1.8万元;出国费6.5万元,增加1.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减少1.8万元;培训费0.5万元;印刷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增加0.9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617万元,主要为信息技术服务50万、装修工程30万、专业技术服务108万、计算机15万、工程咨询管理服务400万、法律服务2万以及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12万等。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