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杨凌示范区行政审批和投资服务局,示范区管委会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一)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行政审批相关的政策法规,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负责示范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踏勘验收工作。
(二)负责集中办理投资项目、市场服务、社会事务、城建交通、环保安监、农林水利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四)负责进驻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进驻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各服务单位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事项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示范区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示范区政务服务体系,协调推动“一网通办”“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六)负责入区企业的投资服务和协调处理入区企业对投资环境和政府服务保障方面的投诉。
(七)承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充分发挥集中审批体制优势,不断提高集中审批便利化水平。
(二)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作进程。坚持以群众需求为中心,用户体验为导向,进一步完善高标准、方便快捷、群众满意的网上办事平台。
(三)加快建设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加快优化简政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发挥集中高效审批体制优势,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五)加快提升政府热线响应能力。立足“利企便民”,不断挖掘服务需求,改善服务体验,推动12345平台一体化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杨凌示范区行政审批和投资服务局是示范区管委会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8人;目前实有人员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1478.3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4147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1478.3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4147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1478.3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147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1478.3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4147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1478.3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1478.3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478.3元,其中:
政务公开审批(2010306)441478.3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478.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277478.3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64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478.3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77478.3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64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元,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元,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64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