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示范区国资委为示范区管委会直属特设机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履行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全力抓好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出台《杨凌示范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以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加强企业人才培养、深化国资改革、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主线,努力推动国有资本做优做大。
2、稳步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工作。按照《关于国有企业(股权)优化整合的意见建议》,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对“问题”国有企业进行优化重组。出台《示范区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统一谋划、整体推进、分批实施的原则,力争2019年底前国有资本优化重组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3、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出台《示范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完善监管方式方法,加快实现从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强化国企运营监管,对企业投资、融资技术进行审核,定期分析企业资产经营情况,不断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
4、着力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二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好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抓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人才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努力打造一支能适应形势和胜任本职工作的干部队伍。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反弹。
5、扎实开展其他重点工作。一是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形势稳定。二是按照示范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任务分工,配合金融办推进杨凌农商行增资扩股后续工作,完善法人治理体系。三是举办“省属企业杨凌行”活动,宣传杨凌、推介杨凌,争取省属国有企业在杨凌投资项目或建立分厂。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的部门预算属于本级机关预算。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全年预算收入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主要为日常行政事务正常开展所需,绩效整体目标已经公开。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7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6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0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7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3.6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3.0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增减变化同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增减变化同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6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1301)156.88元较上年增长3.01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增加等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301)支出139.08万元,较上年增加3.01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
商品和服务(302)支出16.8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零,原因是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零,原因是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无增减。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公务经费预算16.8万元。具体为:办公费(30201)3万元;印刷费(30202)1.5万元;培训费(30216)2万元;邮电费(30207)4.8万元;差旅费(30211)2.5万元;会议费(30215)1.5万元;公务接待费(30217)1.5万元;具体项目和数额与上年基本一致。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杨凌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