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含离退休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下设的确保管委会机关正常运行的后勤保障服务部门,属全额拨款的处级事业单位,与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负责示范区级机关事务的保障、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中、省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示范区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并组织实施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及管委会职工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杨陵区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三)负责示范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拟定示范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示范区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四)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示范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监督杨陵区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五)负责政务大厦水、电、气、暖、绿化、环卫、交通安全、内部安全保卫及房屋修缮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公务用车,保障公务车辆正常运行,做好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示范区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的调配、统计工作。按照中、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示范区办公用房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杨陵区办公用房工作。

(九)负责管委会机关省级文明机关常态化创建工作。

(十)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含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无汇总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位于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隶属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兼任杨凌示范区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全部工作职能,本部门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1人、事业9人,机关车队临聘司乘人员1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单位财政补助预算为693.53万元,2018年度结余资金61.09万元,单位支出预算为754.6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47.03万元,减少比率42.03%,减少主要原因为2019年离退休中心87名离退休老干部预算416万元退休金由社保中心统一发放,离退休中心不再发放;因职能调整,示范区机关职工误餐补助120万元、餐厅专项补助45万元取消;事务中心本级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减少17.12万元。物业专项结余资金46.64万元、车队专项结余资金4.45万元纳入2019年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单位财政补助预算为693.53万元,2018年度结余资金61.09万元,单位支出预算为754.6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47.03万元,减少比率42.03%,减少主要原因为2019年离退休中心87名离退休老干部预算421万元退休金由社保中心统一发放,离退休中心不再发放;因职能调整,示范区机关职工误餐补助120万元、餐厅专项补助45万元取消;事务中心本级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减少17.12万元;精神文明专项减少5万元;物业专项结余资金46.64万元、车队专项结余资金4.45万元、离退休专项结余5万元、精神文明专项结余5万元纳入2019年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单位财政补助预算为693.53万元,2018年度结余资金61.09万元,单位支出预算为754.6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47.03万元,减少比率42.03%,减少主要原因为2019年离退休中心87名离退休老干部预算421万元退休金由社保中心统一发放,离退休中心不再发放;因职能调整,示范区机关职工误餐补助120万元、餐厅专项补助45万元取消;事务中心本级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减少17.12万元,精神文明专项减少5万元;物业专项结余资金46.64万元、车队专项结余资金4.45万元、离退休专项结余5万元、精神文明专项结余5万元纳入2019年预算。

2、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按功能科目分)

2019年机关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754.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4.23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60.62万元,减少比率73.30%,减少原因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87人退休金由社保中心统一发放,减少421万元;取消示范区机关职工误餐补助120万元,事务中心本级人员及机关车队工资福利减少19.62万元;公用经费24万元,与2018年减少2.4万元,减少比率9.10%,减少原因2018年退休1人;专项业务经费571.0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94.36万元,增加比率14.18%,减少原因因职能调整,示范区机关职工误餐补助120万元、餐厅专项补助45万元取消;精神文明专项减少5万元,将结余5万元纳入预算;保留的离退休中心离休、副厅级级领导干部及两级津补贴14.6万纳入离退休专项资金;物业专项结余资金46.64万元、车队专项结余资金4.45万元纳入2019年预算。

3、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按经济科目分)

(1)、人员经费支出189.59万元,其中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59.53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4.72万元,减少比率8.4%,减少原因2018年末退休1人;用于机关车队驾驶人员工资、津贴、奖金车队专项经费30.0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56万元,增加比率9.31%;取消示范区机关职工误餐补助120万元,减少比率100%。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6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20.4万元,减少比率96.64%;减少主要原因为2019年离退休中心87名离退休老干部退休金由社保中心统一发放,只保留离休、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及两级津补贴14.6万由离退休中心发放。

(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4万元,减少比率9.23%;减少原因2018年机关事务中心退休1人。

(4)、项目支出571.04万元 :其中车队专项经费104.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车队驾驶人员工资、津贴、奖金、车辆加油、维修、、保险、过桥过路费等费用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4.45万元,增加比率4.45%,将上年度结余4.45万元纳入预算;精神文明专项经费15万元,与2018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用于示范区管委会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日常性支出;物业专项416.6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6.64万元,增加比率12.61%;增加原因用于政务大厦新增1楼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及7楼启用,将上年度结余纳入预算;离退休专项经费3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16万元,减少比率92.24%,减少主要原因为2019年离退休中心87名离退休老干部预算416万元退休金由社保中心统一发放,离退休中心不再发放,保留92名离退休人员生日、生病探望以及节日慰问等日常服务工作及离休、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工资、生活津贴发放;因职能调整,取消示范区机关职工误餐补助120万元、餐厅专项补助4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项目支出571.04万元 :其中车队专项经费104.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车队驾驶人员工资、津贴、奖金、车辆加油、维修、、保险、过桥过路费等费用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4.45万元,增加比率4.45%,将上年度结余4.45万元纳入预算;精神文明专项经费15万元,与2018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用于示范区管委会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日常性支出;物业专项416.6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6.64万元,增加比率12.61%;增加原因用于政务大厦新增1楼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及7楼启用,将上年度结余纳入预算;离退休专项经费3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16万元,减少比率92.24%,减少主要原因为2019年离退休中心87名离退休老干部预算416万元退休金由社保中心统一发放,离退休中心不再发放,保留92名离退休人员生日、生病探望以及节日慰问等日常服务工作及离休、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工资、生活津贴发放;因职能调整,取消示范区机关职工误餐补助120万元、餐厅专项补助45万元。

(六)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

 2019年本部门无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七)政府采购(资产购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2019年本部门无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资产购置、购买服务)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经费预算77.33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0.93万元,减少比率1.19%,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35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0.13万元,减少比率0.17%,原因主要为实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购买保险;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因无购置公务用车安排。

2、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3、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事项,因公出国经费为0元,与2018年持平,增减无变化,原因是当年无因公出国安排计划。

4、2019年会议费0.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3万元,减少比率72.22%,原因坚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5、2019年培训费1.5万元,与2018年增加0.5万元,增加比率50%,增加原因是用于全杨凌区公共机构节能培训资料、场地租赁等费用。

(九)部门专项业务经费一级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2019年涉及物业专项经费、车队专项经费、精神文明专项、离退休专项经费四项专项业务,并公开专项业务经费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2019年涉及物业专项经费、车队专项经费、精神文明专项、离退休专项经费四项专项业务,并公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2019年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2019年本部门专项资金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八、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预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