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1998年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的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示范区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有关活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站内设站长室、办公室、监督室3个科室。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和救援演练活动以及“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创建4个省级文明工地;创建在建工程35%的市级文明工地。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全站总编制4人,均为事业编制,实有在职人员4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原产值合计38.9万元,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办公用电脑、桌椅、文件柜、图书等办公设备,无其他类型资产。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14万元,上年结余23.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84.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14万元,单位实户资金23.26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59.17万元增加25.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上年度年底实户资金列入预算。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84.4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单位工作职责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8.14万元,较上年增加1.9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22.00万元,由规定的2万元(每人每年0.5万元)和物业管理费1万元加上单位实户资金19.00万元构成,大额的增加是因为对单位上年度年底实户资金19.00万元列入预算分配。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财政预算拨款为61.14万元,比2018年59.17万元多1.96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额为84.4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单位工作职责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8.14万元,较上年增加1.9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2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9.00万元,增加因为对单位上年度年底实户资金19.00万元列入预算分配。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4.40万元,较2018年度59.17万元增加25.23万元,主要为单位上年度年底实户资金列入预算使用。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本单位仍为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科目,2019年的人员经费58.14万元较2018年度56.17万元增加1.96万元,2019年公用经费22.00万元较2018年度3.0万元增加19.00万元,为单位年底实户资金列入。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019年为57.74万元较2018年55.77万元增加1.96万元,主要预算为人员工资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在保持按事业单位人头标准(每人每年0.50万元)加上单列的物业管理费1万元,今年增加单位实户资金共计19.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保持2018年度0.40万元不变。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总额为5.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较去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7万元,较去年增加0.42万元,增加原因为上年度年底实户资金补充,主要用于: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监管效能,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聘请建筑领域专家对全区在建工地进行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0.32万元,较去年增加0.3万元,增加原因为上年度年底实户资金补充;会议费0万元,较去年无增减变化;培训费4.08万元,较去年增加了4.08万元,增加原因是为上年度年底实户资金补充,主要用于单位监督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教育。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故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杨凌示范区质监站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