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纪工委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示范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主管示范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和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为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在省纪委监委和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内设3个处,分别是纪检监察一处、纪检监察二处和纪检监察三处。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为示范区党工委工作部门,设在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打造示范区升级版提供坚强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的部门预算只包含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示范区纪工委人员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员12人,其中10人为行政编制,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也无公务用车。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示范区纪工委收入预算总收入为319.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96万元、年底实户资金金额6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纪检专项6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度增加45.12万元,原因为增加了2名公务员编制、工资普调及2018年底资金结余。本部门2019年支出319.2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16.4%,原因为增加了公务员编制、工资普调及2018年底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示范区纪工委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19.27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为319.2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16.4%,原因为增加了公务员编制、工资普调及2018年底资金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合计319.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96万元、年底实户资金额60.3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度增加45.12万元,原因为增加了公务员编制、工资普调及2018年底资金结余。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合计319.27万元。其中:纪检监察事务(科目编码201111)319.2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16.4%,原因为增加了公务员编制、工资普调及2018年底资金结余。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011199)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20.3万元。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科目编码2011101)中公用经费支出2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74.97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部门预算合计319.2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74.97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原因是本年实有在编人员增加和工资普调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04万元,较上年减少15.2万元,原因是经费调整等;
资本性支出(309) 20.3万元,巡察办需购置办公设备。
其他支出(399)20万元,纪检办案经费
(2)2019年部门预算合计319.27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74.97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原因是本年实有在编人员增加和工资普调等;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04万元,较上年减少15.2万元,原因是经费调整等;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 20.3万元,巡察办需购置办公设备。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20万元,办案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较上年度比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上年度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较上年度比较无增减变化,原因为上年度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1.5万元,较下降2.5万元,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0万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运行费0元与上年度相比下降了100%,公务接待预算为4万元,较去年减少2万元,原因是压缩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万元,原因为2019年无出国计划。培训费7.5万元,较去年下降5000元,因培训计划较去年有所减少。会议费0元,严格落实精文减会相关要求。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共用支出。较去年增加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有在编人数增加和工资普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0.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3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