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制定示范区有关市政设施、公共事业、园林绿化、市容巿貌、环境卫生、城市防涝等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市政公共设施运行管理。承担城市道路、排水、公园、广场、桥涵、路灯、公厕、公共自行车等市政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安全应用和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市政公共设施的开发利用、有偿使用等方面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拟定城市照明亮化管理规定和标准,参与路灯照明、夜景灯饰规划设计、竣工验收与接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市政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
3.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行业管理。承担燃气、供热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依法监察燃气、热力等公用企业建设运营贯彻执行行业法规、规范等有关事项。
4.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参与编匍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和园林绿化单位的资质管理;承办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城市古树名木等园休绿化管护事项的审批工作。承担园林城市创建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5.负责市容布貌管理。负责制定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规划、规范和标准,承担街面建筑物容貌、临街景观和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霞、悬挂张贴等事项的审批工作;承担街道两侧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清理和审批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市容巿貌管理规定的行为。
6.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置管理,指导、协调城市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承办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审批事项,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7.负责城市防涝工作。承担城区排水、防洪防涝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保护范围内的设施迁移、改扩建和排水、防洪工程建设及临时施工的审批工作。
8.负责城市管理智慧化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9.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并在城市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大专项行动。
10.承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为示范区管委会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内设综合办公室、市容环卫绿化科、市政公用事业科三个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所属国有企业示范区市政管理服务公司,2018年5月由城投公司划归城管局管理。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牵头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园林绿化日常管护、城市防汛防涝等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做好燃气、热力行业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马拉松赛、农高会等大型活动条件保障工作;完成年度重点市政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配合完成食品安全、防震减灾、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产业化服务保障、地下综合管廊、平安杨凌建设等专项工作;完成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0人、聘用制人员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4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60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444.36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600万元、年底实户资金金额197.86119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283.56119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政公司由城投公司划归城管局管辖,首次将城市维护费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并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所需资金及生态建设资金列入预算;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444.36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4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1600万元、年底实户资金金额支出197.86119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283.56119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城市维护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生态建设资金所需资金列入部门年度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60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48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维护费预算、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预算、生态建设资金预算;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2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4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160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48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维护费预算支出、生态建设资金预算支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46.5万元,较上年增加248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维护费预算支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预算支出、生态建设资金预算支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443611.9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150.66064万元,较上年减少10.13936万元,原因是控制经费、缩减开支;
(2)城市管理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293.70055万元,较上年增加4293.70055万元,原因是将城市维护费支出列入部门预算、增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支出及生态建设资金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44.3611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3.4万元,原因是严格按要求编制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810.86119万元,较上年增加3798.86119万元,原因是新增聘用制人员2名,将上年经费结余4.16064万元列入预算,增加城市维护费预算支出3689.95389万元,增加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7466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4.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9万元,原因是严格按要求编制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支出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00万元,原因是增加生态建设资金专项支出。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44.36119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3.4万元,原因是严格按要求编制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810.86119万元,较上年增加3798.86119万元,原因是新增聘用制人员2名,将上年经费结余4.16064万元列入预算,增加城市维护费预算支出3689.95389万元,增加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7466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4.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9万元,原因是严格按要求编制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支出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00万元,原因是增加生态建设资金专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0万元,较上年增加16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预算,2019年城市维护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是上年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0.5万元,较上年增加12.2万元(1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专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费5.5万元,较上年增加4.5万元(4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接待事务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会议费3.2万元,较上年增加2.2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增多;培训费5.5万元,较上年增加5.5万元,原因是上年无此项预算,本年度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培训业务增多。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16064万元,其中办公费61606.4元、邮电费20000元、差旅费1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5.5万元、会议费20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劳务费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元。较上年增加5.16064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聘用制人员2名,并将上年结余经费4.16064万元列入预算。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