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示范区财政工作紧紧围绕示范区总体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的各项政策,全面实施“营改增”和零基预算等改革,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与各征收机关密切合作,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全力保障重点支出,较好完成了收支任务,保证了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的资金需求,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做到了财政平稳运行。
2016年,示范区两级完成财政总收入177662万元,比2015年175293万元增长1.35%,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3167万元,比2015年92554万元增长0.66%,同口径增长10.93%。其中:示范区本级完成60083万元,比2015年61384万元下降2.12%,同口径增长8.2%;杨陵区完成33084万元,比2015年31170万元增长6.14%。
2016年,示范区两级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5133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比2015年235816万元增长6.58%。其中:示范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53296万元,比2015年147746万元增长3.76%,杨陵区完成一般预算支出98035万元,比2015年88070万元增长11.31%。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示范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结合示范区实际,示范区财政局编制了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坚持“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五个扎实”和“追赶超越”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履行国家赋予杨凌的重要历史使命,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理财行为;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提高收入质量;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保 “五个重要”,保民生托底,保深化改革,保稳定,保运转,促进示范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2017年财政收入安排的意见
2017年示范区两级财政总收入计划21.3亿元,比2016年决算数17.77亿元增长2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11.2亿元,比2016年决算数9.32亿元增长20%。其中:示范区本级7.2亿元,比2016年决算数6亿元增长20%;杨陵区4亿元,比2016年决算数3.31亿元增长21%。
示范区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7.2亿元,按照中省降低非税收入比重、优化收入结构的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建议分征收部门收入计划如下:国税1.4亿元,同口径增长44%; 地税2.8亿元,同口径增长44%;财政3亿元,同口径增长1%,占一般预算收入的42%(见附表二)。
三、2017年示范区本级财力测算情况
示范区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7.2亿元,加上结算补助281万元,调资补助263万元,所得税转移支付566万元,税收返还200万元,上划经费基数625万元,共享“五税”返还5000万元,“营改增”补助3291万元,省“一市一策”专项20000万元,全年可用财力102226万元(不含未确定的中、省专项转移支付)。当年新增财力12291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3.9亿元,比2016年决算数3亿元增长30%。政府性基金收入来源分别为土地出让金收入3.8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0.07亿元,水利建设基金0.03亿元。支出预计完成3.9亿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0.6亿元和失地农民的各项社保、征地拆迁中的安置补助费、青苗赔偿费、彩票公益金以及专项债券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7亿元,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上缴;预算支出0.07亿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2017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3.43亿元,预算支出2.93亿元,结余0.5亿元,累计结余4.43亿元。
2017年新增债券1.8亿元,置换安排15.21亿万元,其中杨凌示范区本级11.211亿元(一般债务8.211亿元,专项债务3亿元),杨陵区4亿元(一般债务)。
四、2017年财政支出安排意见
2017年财政支出预算按照强化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支持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改革、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的要求,做好示范区本级财力的安排。2017年示范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732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6%,其中:因公出国41万元,同比下降1%,公务用车运行费506万元,同比下降4%,公务接待185万元,同比下降10%
附件下载:杨凌示范区预算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