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支持企业吸纳低收入户劳动力就业 |
办理依据 |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脱贫组发〔2016〕1号) |
办理条件 | 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劳动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年龄在50岁以下的人员 |
政策标准 | 企业每吸纳一名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劳动力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区人社局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 |
办理部门 | 杨陵区人社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杨陵区人社局 |
办理时限 | 每季度一次 |
收费标准 | 无 |
申请材料 | 1、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劳动力与企业签订的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
办理流程 | 1、区人社局负责根据区内企业岗位需求发布招聘信息、推介就业岗位; 2、包抓部门以村为单位对有意愿的低收入户进行核实汇总,报人社局,由人社局与相关企业对接安排就业岗位; 3、人社局根据包抓部门上报信息为企业落实补贴。 |
主管部门 | 杨陵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