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就业 |
办理依据 |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脱贫组发〔2016〕1号) |
办理条件 | 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劳动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年龄在50岁以下的人员 |
政策标准 | 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聘用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劳动力,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不能低于示范区最低工资标准。 |
办理部门 | 杨陵区人社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杨陵区人社局 |
办理时限 | 每月一次 |
收费标准 | 无 |
申请材料 | 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 |
办理流程 | 1、与所就业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将劳动合同送区人社局备案。 |
主管部门 | 杨陵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