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住房保障政策梳理—危房改造政策

政策名称

危房改造

办理依据

1、《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的意见》(陕政办函〔2016〕329号)
2、《关于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杨政办发〔2017〕24号)

服务对象

低收入户

享受条件

经鉴定,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低收入户

政策标准

农村低收入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修缮加固:每户不超过10000元(省级政策标准)
2、拆除重建:每户最低20000元(省级政策标准)对农村新增低保(残疾人)户危房改造的,全额补助改造资金;非低保(残疾人)户,补助危房改造资金的80%。
补助标准:改造补助资金按800元/㎡计算。补助面积:1人户基本保障补助建筑面积上限为每户40㎡;2人户上限为50㎡;3人及3人以上户补助面积按人均18㎡以内确定。改造面积小于保障面积的以实际改造面积为准,实际改造面积大于保障面积的以保障面积为准。确定补助面积时扣除现有安全住房面积。

办理流程

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区住建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

主管部门

杨陵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