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工作总队召开第十九次推进会
6月14日下午,杨陵区精准扶贫工作总队总队长、区委书记蒋展宏,在区委区政府4号会议室主持召开杨陵区精准扶贫工作总队第十九次工作推进会。会议听取了各工作队和“六办两组”牵头部门近期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报,安排了脱贫攻坚整改第三方检查迎检工作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工作队领导、包村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工作一线的指导和检查;各镇办、各相关单位在抓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同时,要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会议从高度重视,对标自查、全面整改,加强领导、顶格问责,严肃工作纪律四个方面对做好第三方检查迎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示范区安排部署脱贫攻坚第三方检查
6月14日,示范区(杨陵区)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印发《杨凌示范区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第三方检查工作方案》,对迎接脱贫攻坚第三方检查进行安排部署。本次检查将邀请第三方检查组,聚焦示范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和精准帮扶两个方面,参照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对设区市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制定的交叉检查指标,对示范区(杨陵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各镇(街道)进行随机抽查。
脱贫攻坚整改和精准帮扶工作迎检示范区相关部门责任落实表
项目类别 | 评价标准 | 资料准备责任部门 | |
整改工作 安排部署
| 落实会议精神 | 落实4月11日省委常委会、4月23日整改动员会、5月19日专题会议、5月25日整改工作视频会议等会议精神情况;未召开会议传达、研究制定措施并分解落实任务各扣0.25分 |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
方案制定和责任落实 | 无整改方案的不得分;未建立整改台账扣0.5分;未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的扣0.5分 |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 |
问题排查 | 没有自查问题的不得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资金管理每少排查一类问题的扣0.2分 |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 |
问题整改
| 中央反馈问题 | 中央反馈问题及省上整改方案指出的共性问题未完成一项整改的扣3分;省上分期反馈的具体问题及自我排查问题未完成一项的扣1分 | 党工委管委会杨发〔2017〕14号文件确定的各责任部门 |
省上整改方案提出问题 | |||
省上分期分批反馈问题 | 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 ||
自我排查问题 | 党工委管委会杨发〔2017〕14号文件确定的各责任部门 | ||
长效机制
| 建立脱贫攻坚指挥部 | 没有文件明确的不得分 |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
行业扶贫机制 | 没有文件明确的不得分;工作不力的不得分 |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 |
建立健全扶贫机构队伍 | 未单列的不得分;没有增加人员编制的扣1分;未设信息监测机构的扣1分 | 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 |
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 未建立本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的不得分 | 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 |
督查问责制度 | 未建立专门脱贫攻坚督查问责制度的不得分;没有与落实“三项机制”挂钩的扣1分 | 示范区纪工委 示范区组织部 | |
年度工作 | 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 | 未与县(区)签订的不得分 |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示范区考核办 |
数据清洗情况 | 抽查的低收入户和退出户识别不精准比例超过10%的扣0.4分;超过20%、30%、40%以上的分别扣0.8分、1.2分、1.6分 | 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 |
财政投入 | 未按规定比例和增长幅度落实配套资金的不得分 | 示范区财政局 | |
财政扶贫管理 | 财政资金拨付一到两个月的扣0.5分;超过两个月的不得分;未落实规定配套比例和规定增长比例的不得分,扣完为止 | 示范区财政局 | |
信息报送情况 | 未按要求时间报送的,每一次扣0.1分 |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
脱贫攻坚整改和精准帮扶工作迎检杨陵区相关部门责任落实表
项目类别 | 评价标准 | 资料准备责任部门 | |
安排 部署 | 重要会议 | 落实省委4月11日常委会、4月23日整改动员会、5月19日省委专题会议精神情况、5月25日全省整改工作视频会议等会议精神情况,发现缺少一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扣0.25分,扣完为止 | 区委区政府办 |
整改方案和 | 无整改方案的不得分;未建立整改台账扣0.2分;未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的扣0.2分;没有自查问题的不得分;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精准帮扶、资金保障每少排查一类问题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区委区政府办(落实党工委管委会杨发〔2017〕14号文件确定任务) | |
问题 整改 | 中央反馈问题 | 中央反馈问题及省上整改方案指出的共性问题,每发现未完成一项整改任务的扣5分;省上分期反馈的具体问题及自我排查问题,每发现未完成一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 | 区委区政府办(落实党工委管委会杨发〔2017〕14号文件确定任务) |
省上整改方案 提出问题 | |||
省上分期分批 反馈问题 | 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 ||
自我排查问题 | 区委区政府办(落实党工委管委会杨发〔2017〕14号文件确定任务) | ||
对象 核实 | 政策宣传情况 | 低收入户、退出户有一户不了解识别或退出政策的扣0.2分;非低收入户有一户不了解识别政策的扣0.1分,扣完为止 | 各镇(街道)工作队 各村(社区)党支部 驻村(社区)工作组 |
评议公示和 | 有一个村未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的不得分;镇村两级有一次未公示的不得分,每发现一户核实工作相关资料备案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信息准确完善 | “四书”签订和四方签字每发现一户有未签订的扣0.2分;签订不全的扣0.1分;照片信息采集情况每发现一户不完善的扣0.2分;每发现一户不准确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
“两卡一薄” | 每发现一户不完善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
对象识别准确 | 本次核实后确定的低收入户每发现一户错评、漏评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退出对象准确 | 本次核实后确定的2016年退出户每发现一户错退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剔除对象准确 | 本次核实后剔除户每发现一户剔除不精准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进度情况 | 没有完成省级备案不得分 | 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 |
推进 机制 | 脱贫攻坚协调机构和行业扶贫机制 | 未建立协调机构的并有效开展工作的不得分,未成立各行业扶贫办公室、明确职能、目标责任及具体任务的不得分;未有效开展工作的的不得分 | 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
扶贫机构队伍 | 未单列的、或未增设信息监测机构的均不得分,未按要求建立与扶贫任务相适应的机构不得分 | 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 |
乡镇扶贫人员 | 应设3名扶贫专干,少一名扣0.5分,扣完为止 | 各镇(街道)工作队 | |
村干部薪酬与脱贫成效挂钩 | 未形成制度及形成制度没有落实的不得分 | 区委组织部 | |
落实 机制 | 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督查问责制度 | 未建立本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的不得分;未建立专门脱贫攻坚督查问责制度的不得分;没有与落实“三项机制”挂钩的扣1分 | 区考核办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 |
资金 保障 | 财政扶贫投入 | 未按规定比例和增长幅度落实配套资金的不得分 | 区财政局 |
财政扶贫管理 | 2016年资金报账率达到90%以上的不扣分;每低10个百分点扣0.2分;2015年及以前年度有结余资金的不得分,扣完为止 | 区财政局 | |
资金整合 | 贫困县制定资金整合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每发现一项未制定的扣0.5分,扣完为止;非贫困县不扣分 | ||
扶贫小额信贷 | 县(区)级未设立风险补偿金的,扣1分;全县(区)低收入户扶贫小额信贷获贷率达不到50%的,每少5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 |
年度 任务 | 年度目标任务 | 逐级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并签订责任书,未签订的不得分 | 区考核办 |
帮扶计划及落实 | 帮扶措施与致贫原因不对应的,或帮扶责任人未协调落实帮扶项目的,每发现一户扣0.2分,扣完为止 | 包村帮扶单位 | |
帮扶 队伍 | 帮扶干部政策知晓情况 | 根据政策访谈参考问题,随机抽查,每发现1人不熟悉政策扣0.2分 | 包村帮扶单位 |
四支队伍力量整合情况 | 发现一村未整合的不得分;整合后履职不到位的一个村扣1分,扣完为止 | 区委组织部 各镇(街道) 党(工)委 | |
帮扶日志 | 每发现一个没有帮扶日志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包村帮扶单位 | |
驻村工作纪律 | 按村检查,无请假制度扣0.2分;无签到记录的扣0.3;驻村达不到每月20天扣0.5分,扣完为止 | 各镇(街道)工作队 | |
干部结对 帮扶情况 | 有低收入户没有结对帮扶干部的,或帮扶干部与低收入户不知晓的,每发现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 | 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 |
产业 就业 | 产业就业扶贫 | 当年产业和就业计划扶持户,每发现一户没有实施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区农林局、区人社局 |
住房 安全 | 易地扶贫搬迁 |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每发现一户列入计划但未开工的,或2016年已脱贫户中一户未入住的,或已入住户发现一户资金未兑付的,或抽查的户数人均建房面积超过25平方米的,或没有制定后续扶持项目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 |
危房改造 | 已退出户危房改造未入住的,未经过县级验收的,当年脱贫计划中的危房改造户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区住建局 | |
政策 落实 | 健康扶贫 | 发现一户低收入户未参加新农合的不得分;发现一户大病低收入户未按大病保险政策报销的扣0.2分,扣完为止;发现县(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和政务大厅未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的,扣0.2分 | 区卫计局 |
教育扶贫 | 低收入户教育资助每发现一户未达到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 | 区教育局 | |
生态扶贫 | 每发现一户已列入计划但未落实生态护林员政策的,扣1分;未按期发放补助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
兜底保障扶贫 | 每发现一户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户没有落实措施的扣0.5分;纳入低保的低收入户中每发现一户符合分类施保政策未落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区民政局 | |
基础 设施 和公共 服务 | 安全饮水 | 每发现一个已退出户未解决安全饮水的,或计划当年退出的低收入户未安排解决安全饮水项目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各镇办 区水务局 |
电力入户 | 每发现一个已退出户电力未入户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各镇办 | |
村级道路 | 每发现一个村未通沥青或水泥路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区交通局 | |
村卫生室 | 每发现一个村未建村卫生室的,或有卫生室没有医务人员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各镇办 区卫计局 |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按抽查比例计分 | 各镇(街道)工作队 各村(社区)党支部驻村(社区)工作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