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义务教育 |
办理依据 |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脱贫组发〔2016〕1号) |
资助对象 | 低收入家庭中的义务教育子女 |
政策标准 | 免除寄宿生住宿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 |
发放形式 | 每学期发放一次,直补到人,现金或转账发放。 |
办理时限 | 30日内 |
办理部门 | 各镇办、区教育局 |
所需材料 | 1、各镇办报送的享受义务教育政策学生花名册 2、区外就读的须提供本学期在校学籍证明原件 |
办理流程 | 各镇办每年的3月份、9月份审核,并向区教育局报送享受义务教育政策的学生花名册,教育局进一步核对花名册,并将补助发放到人。 |
主管部门 | 杨陵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