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政策梳理—社会福利政策

政策名称

社会福利

办理依据

《杨凌示范区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杨脱贫组发〔2016〕1号)                           

办理条件

1、特困供养人员;

2、低收入户中的一、二级残疾人;

3、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

4、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困境儿童。

政策标准

1、对孤、残等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

2、鼓励低收入家庭中一、二级残疾人员入住各类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对其中的全自理对象补助40%的费用,半自理的对象补助50%的费用,完全不能自理对象补助60%的费用。

3、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发放400元补助;对低保家庭中的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的补助;对低收入户家庭中的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补助。

办理部门

杨陵区民政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办理地点

户籍所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申请材料

1、集中供养:低保证、残疾证、个人体检表、《杨陵区社会福利院入住协议书》。

2、困境儿童:《杨陵区困境儿童申请表》、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其他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个人提出申请,镇办审核分类,上报区民政局,民政局审批,并落实相关补助。

主管部门

杨陵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