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办理依据 | 1、《杨凌示范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杨管社发〔2016〕71号) 2、《杨凌示范区2016-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杨脱贫组发〔2016〕1号) |
办理条件 | 1、生活补贴:低保户中残疾等级为一至四级的残疾人及一般低收入户中残疾等级为一至三级的残疾人。 2、护理补贴:残疾等级为一至二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
政策标准 | 1、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一至四级的低保户和残疾等级为一至三级的低收入户家庭中残疾人,按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8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月150元。 2、护理补贴:一级残疾每人每月24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200元。 |
办理部门 | 杨陵区残联 |
办理时间 | 年申报、季审核发放 |
办理地点 | 村(居)委会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
申请材料 | 1、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2、《杨凌示范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3、《杨凌示范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
办理流程 | 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镇(街道)审核,区残联审批,区民政局审定发放。 |
主管部门 | 杨陵区残联、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