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杨陵区)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低收入户精准识别民主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街道)精准扶贫工作队:

《杨凌示范区低收入户精准识别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已经示范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杨凌示范区低收入户精准识别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为了切实做好精准识别民主评议工作,确保民主评议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议目的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不断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群众参与度和政策知晓率;积极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综合研判、准确识别低收入户,努力提高“四率一度”。

二、评议对象

经入户调查、复核,“三委”扩大会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驻村工作组人员、第一书记、包村干部参加)研究确定的拟进入精准帮扶范围的低收入对象户、拟退出户、拟剔除户。

三、评议内容

(一)对拟进入精准帮扶范围的低收入对象户家庭基本情况真实性进行评议;对其是否进入精准帮扶范围进行书面表决。

(二)对拟退出户家庭基本情况真实性进行评议;对其是否退出精准帮扶范围进行书面表决。

(三)对拟剔除户剔除原因进行评议;对其是否从精准帮扶范围内剔除进行书面表决。

四、评议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

(二)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三)坚持结合实际、宽进严出。

五、评议对象户的确定

(一)拟民主评议对象户的提出。根据入户调查所掌握的农户家庭信息,在低收入对象户自愿申请、低收入户自愿退出的基础上,召开村“三委”扩大会议,对照省、示范区低收入户识别标准、低收入户脱贫标准、低收入户剔除规定,研究提出本村拟民主评议对象户初步名单。

(二)拟民主评议对象户基本情况复核。对会议提出的拟进入精准帮扶范围的低收入对象户、拟退出户和拟剔除户,由镇(街道)包村干部、村两委会成员、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以下简称“四支队伍”)联合,再次逐户核实家庭基本情况,做到对各类拟评议对象家庭人口结构清、收入来源清、“两不愁、三保障”情况清,拟纳入对象致贫原因清、拟退出对象退出原因清、拟剔除对象剔除原因清。

(三)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认真全面复核的基础上,“四支队伍”要采取入户走访群众、“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和老干部、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拟评议对象的意见、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对于由多个村民小组组成,各村民小组之间居住较为分散的行政村,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有“四支队伍”人员参加的村民小组代表座谈会,听取其对本小组拟民主评议对象户的意见和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在听取意见过程中,必须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拟评议对象基本情况通报到位。征求意见结束后,必须做到对群众异议和质疑事项核实到位、在民主评议会议召开前答复到位、各方意见归纳整理到位。

(四)确定民主评议对象户名单。由村党支部牵头,召开“三委”扩大会议,根据拟评议对象复核情况和听取到的意见,研究确定民主评议对象名单。

六、评议方式

低收入户精准识别民主评议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方式进行。

(一)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为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时各村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

(二)村民代表会议人员组成及召开条件。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召开条件为: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

七、评议会议程

(一)会前公告。会议召开前1天,由村党支部负责,在村委会及各村民小组显明位置,以公告形式公开民主评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评议对象名单;召开“三委”会酝酿提出监、计票人名单。

(二)会议名称。--镇(街道)--村低收入户精准识别民主评议大会。

(三)会议组织。民主评议大会由驻村工作组指导、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民委员会组织、村监委会全程监督。

(四)会议程序

1、请监委会成员就位,对评议过程监督;请记录员到位,开始会议记录。

2、清点到会村民代表人数。到会人数达到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宣布会议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开始召开。

3、宣布会议纪律(见附件1)。

4、宣布并表决通过《民主评议质疑事项处置规定》(见附件2)。

5、宣布并表决通过两委会提名的监、计票人。

6、介绍情况:

(1)低收入户精准识别工作整体安排;

(2)本村入户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3)民主评议对象确定过程;

(4)民主评议会议筹备过程及会议流程;

(5)居住较为分散的行政村,要将各村民小组代表座谈会讨论结果向大会通报。

7、介绍低收入户家庭收入计算、低收入户退出、剔除有关政策。

8、对评议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

(1)评议顺序:拟进入精准帮扶范围的低收入对象户,拟退出户、拟剔除户。

(2)评议流程:主持人介绍评议对象家庭基本情况,逐一进行评议。

介绍评议对象家庭基本情况时,必须做到“六个讲清楚”即:家庭成员及关系讲清楚,“四项收入”讲清楚,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讲清楚,家庭特殊困难讲清楚,按扶贫政策不计入家庭收入的收入讲清楚,家庭有无因病、因残导致长期刚性支出讲清楚。

介绍拟进入精准帮扶范围低收入对象户、拟退出户、拟剔除户时,在做到“六个讲清楚”的同时,要分别对致贫原因、退出原因、剔除原因作特别说明。

每一位评议对象家庭基本情况介绍完毕后,主持人告知参会村民代表若有质疑可举手示意。

对质疑代表,主持人依次请其质疑。对质疑事项,主持人逐一现场答复。现场不能答复的,主持人告知其所质疑事项按会议表决通过的《民主评议会议质疑事项处置规定》处置。

对所有未质疑的代表,主持人当场告知视为其认可该评议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的真实性,并介绍下一个评议对象家庭基本情况。以此类推,依次做好对每一户评议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真实性民主评议工作。

9、书面表决。评议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真实性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宣布进入书面表决程序。

书面表决采取分类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位村民代表分别填写拟进入精准帮扶范围低收入对象户表决票、拟退出户表决票、拟剔除户表决票(票样见附件3至附件5)。

(1)清点人数。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主持人宣布书面表决开始。

(2)检查并封闭票箱。由监票员当众检查并封闭票箱。

(3)发放表决票。由计票人向参会村民代表发放表决票,多余票当场销毁。

(4)填写表决票。主持人就三类表决票填写要求分别向村民代表逐一进行说明,村民代表按要求填写表决票。

(5)投票。村民代表填写表决票结束后,主持人组织其排队依次将表决票投入票箱。

(6)计票。参会代表投票结束后,由计票员当众打开投票箱,清点表决票并计票。

10、宣布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分类宣布对评议对象的表决结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分别在表决票计票结果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11、表决结果运用说明。主持人宣布:民主评议会议结束后,村党支部将按照镇(街道)统一安排,召开“三委”扩大会议,根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和表决结果,综合评估评议对象家庭实际情况,比对精准扶贫有关政策规定,研究确定本村2017年进入精准帮扶范围的低收入对象户、退出户、剔除户初选名单。初选名单确定后,将按程序向全体村民予以公告。

12、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结束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工作组组长、镇(街道)包村干部、第一书记分别在民主评议会会议记录上签字。)

八、初选名单的确定和上报

(一)提出初选名单。由村党支部牵头,召开“三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本村2017年进入精准帮扶范围的低收入对象户、退出户、剔除户初选名单。

(二)再次核实认定退出户家庭基本情况。由村党支部牵头,组织“四支队伍”按照低收入户退出有关政策,调查收集上年度退出户信息数据,核实认定其家庭有关情况。

(三)征求意见。初选名单核实后,对进入初选名单的退出户和剔除户,由村党支部牵头,“四支队伍”负责,逐户征求退出户和剔除户意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进一步征得其同意,并签定自愿退出承诺书。

(四)公示初选名单。

1、公示主体:村两委会。公示内容经村党支部书记、镇(街道)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五方签字确认后公示。

2、公示方式:张贴公告。

3、公示地点: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显著位置。

4、公示模板(见附件6)

5、质疑处置:按照《民主评议会议纪律和质疑答复规定》处置。

6、公示时间:进入精准帮扶范围的低收入户初选名单公示5天,退出户和剔除户初选名单公示7天。

(五)申报初选名单。进入精准帮扶范围的低收入对象户、退出户、剔除户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镇(街道)包村干部、第一书记签字确认后,以村党支部名义报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公示有异议的,再次组织核查认定、公示。

(特别说明:各村初选名单确定上报镇(街道)后,由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安排各镇(街道),打破镇(街道)域、街道界线,组织各村“四支队伍”,对初选名单进行全面交叉核查,核查无误后,各镇(街道)审定并将初选名单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联合办备案审核。)

九、村改居社区低收入户民主评议

村改居社区民主评议参照本办法执行,民主评议方式为召开居民会议。

附件下载:附件1 民主评议会议纪律.doc
附件2 民主评议质疑事项处置规定.doc
附件3 --镇(街道)--村(社区)拟进入精准帮扶范围低收入对象户.doc
附件4 --镇(街道)--村(社区)拟退出户民主表决票.doc
附件5 --镇(街道)--村(社区)拟剔除户民主表决票.doc
附件6--村(社区)精准识别低收入户初选名单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