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指标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26日称,新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于近日发布,将启动机制的临界值指标从原来的“CPI涨幅3%至4%”、“粮食价格涨幅10%”调整为“CPI同比涨幅3.5%”、“食品价格同比涨幅6%”。同时,允许各地适当降低临界值。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根据新机制,将原来以CPI为主,辅以粮食价格指数作为启动依据,调整为在继续锚定CPI的同时,以食品价格指数替代粮食价格指数。同时将原来“连续3个月达到临界值”方可启动联动机制和“按季度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修改为“单月达到临界值”,并规定当CPI和食品价格指数任一指标达到临界值即启动联动机制。相应的,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并在相关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说,将现行锚定指标中的“粮食”改为“食品”,代表性更强,覆盖面更广,粮食、肉类、鲜菜等商品价格变化情况均可得到体现。新机制设定的启动条件总体上比原机制临界值有所降低,并保留了地方向下浮动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