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贫困户精准帮扶工作,现就帮扶责任、资料完善等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是本村(社区)精准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也是贫困户的包抓帮扶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与贫困户谈心交流,宣传并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及时了解贫困户家庭情况,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引导其增强脱贫的信心和决心,确保年内实现脱贫目标。
二、贫困户“两卡一簿”(精准脱贫明白卡、健康扶贫医疗报销明白卡,精准帮扶纪实资料薄)延续使用,原则上不予更换,由各包抓帮扶责任人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动态更新。贫困户家中除“两卡一簿”外,不得张贴或悬挂其他资料。原低收入户家中的“两卡一簿”及相关资料全部收回归档。
三、各镇(街道)要按照《杨凌示范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杨扶联办发〔2017〕68号)文件要求,指导村(社区)将贫困户和低收入户档案严格区分开来,进行分类归档、存放和保管。各村(社区)低收入户档案于7月15日前,经所在镇(街道)验收合格后集中保管。
四、贫困户《精准帮扶纪实资料簿》是帮扶人员对帮扶过程的真实记录,必须按要求及时认真填写(填写说明见附件),做到基本信息准确、帮扶内容完整、政策落实到位、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清晰。纪实簿一式两份,村(社区)和贫困户家中各存放一份。
附件:贫困户《精准帮扶纪实资料簿》填写说明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附件:
贫困户《精准帮扶纪实资料簿》填写说明
一.从6月1日起,贫困户《精准帮扶纪实资料簿》和《明白卡》由村(社区)书记或第一书记按包抓责任填写,“一卡一簿”所填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二.《家庭基本信息表》中家庭成员要严格按照户口本登记信息填写,不得随意变更户主姓名,有失联等特殊情况的予以备注说明。
三.《精准帮扶责任人一览表》中相关人员调整的,在表中添加新调整人员姓名,不需涂改或重复填表。
四.《帮扶工作纪实表》记录的是到户帮扶工作的具体情况,由当前的包抓责任人根据入户情况延续填写,对帮扶全过程予以详细纪实。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到贫困户家中的帮扶活动,也要及时记录到此表中。凡是有帮扶工作内容的,必须要有帮扶干部和帮扶对象签名。
五.《相关纪实照片粘贴栏》中将帮扶工作中拍摄的贫困户脱贫前后状态对比照片、对该贫困户实施的帮扶项目(措施)进展情况照片(如建房、产业发展、务工照片)和帮扶干部到贫困户家中走访帮扶的纪实照片等粘贴于此处。不要求每次帮扶工作都采集粘贴照片。
六.《相关票据粘贴栏》是印证帮扶过程和帮扶结果的证据栏。可将贫困户享受帮扶、印证帮扶过程及成效的相关票据粘贴到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