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坚持社会民生优先 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到2020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4万元。
第二十一章 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
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收入作为民生之源,通过实施“358”计划和“百千万”工程,全面建成省级创业型城市,完善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平等就业机会,促进就业结构优化和劳动关系和谐,快速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多渠道增加就业创业。支持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大力支持和鼓励创业,开展创业培训和实训,完善创业融资、税收、场地等扶持政策,加快建设“一场一园一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全面推行创业代办制度。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完善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
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整合培训资源,完善补贴政策,根据劳动者的不同需求开展分类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定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质量。
加强劳动者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强部门协作,整合就业创业服务资源,搭建信息共享、服务均等、优质高效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制度。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推动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加强劳动监察,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保护。
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鼓励民间投资和创业致富,拓宽居民经营性收入来源。稳步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积极拓宽非农就业渠道,稳步提高工资性收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提高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实施现代农业致富工程,提高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实施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全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针对特定人群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兜底制度。探索资产收益扶持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