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第一节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示范区党工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带领全区人民实现“十三五”宏伟战略目标。
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制度化建设,完善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召开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建设示范区。
加强宣传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宣传宣讲,加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培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持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为干事创业加油鼓劲,凝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正能量。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科学决策与管理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建立干部激励、容错和能上能下“三项制度”,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全面实施基层党建五项提升工程,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全区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围绕提升非公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非公企业创新发展,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使党的活动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互促共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干部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更好带领全区群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节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体党员干部,强化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示范区各项制度,坚持将“两个责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全面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构建清正、廉洁、清明的政治生态。
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坚持整治和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部门的监察和审计监督。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四个杨凌”和世界知名农业科技创新城市,成为全国“四化同步”发展的典型、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范例,实现支撑引领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