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印发《杨凌示范区关于开展助企纾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杨陵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关于开展助企纾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示范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将助企纾困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凝聚合力,齐抓共管,形成助推示范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党工委督查室、示范区考核办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查和考核,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做好工作调度和效果评估,确保助企工作取得实效。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6年8月13日
杨凌示范区关于开展助企纾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企业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建设“三区三高地”、打造旱区农业新质生产力策源地提供坚实支撑,结合示范区发展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精准做好惠企政策落地
1.推动政策可感可知,破解企业对政策知晓率不高的问题。采用企业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公开国家、陕西省和示范区惠企政策的内容、适用范围、工作流程等信息,在政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窗口,落实专人负责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对口政策发布)。常态化精准开展政策宣贯培训活动,及时宣贯助企政策,指导企业精准谋划项目,熟悉项目申报流程,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示范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联合科研院所组建研发机构,积极申报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常态化指导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示范区工业商务局、科技创新局、发展改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2.推动各级政策高效落地,激发市场投资活力。依法减税降费,推行免申即享,在完成企业资质、条件、资料要件等必备信息审核后,及时予以办理,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交申报认定材料(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落实)。落实好一揽子贴息政策,指导企业申报制造业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息、产业类重点项目及“两重”项目贷款贴息、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等政策(示范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商务局、金融监管局等)。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企业参与“两重”“两新”项目建设(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二、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3.促进产业链企业融通发展,构建创新发展产业生态。开放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征集发布产业链企业重点项目、国企需求、科技创新和转化“三张清单”,及时向省内外产业链企业推介,引导企业结合自身技术和市场需求精准匹配(示范区“5+N”农科特色产业链各责任单位)。发挥产业链企业对产业生态指导作用,吸引区外配套企业投资,提升产业配套水平(示范区“5+N”农科特色产业链各责任单位)。加快生物制造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推动产业特色化集聚发展(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加强产学研用协作,打造未来产业创新联合体,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组织链内外企业交流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广应用,推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互促共进(示范区“5+N”农科特色产业链各责任单位负责)。
4.培育高水平企业梯队,支持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印发《杨凌示范区“十百千”农业科技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示范区科技创新局、财政局)。支持企业积极承接“三项改革”科技成果,对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给予资金奖补或给予后补助、贷款贴息等(示范区科技创新局、财政局、投资促进局)。支持科技企业或产业创新中心牵头,联合高校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共同体,共建基地、共转成果、共享收益。对“企业+团队+基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示范区科技创新局、财政局)。支持企业牵头与国内外高校院所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对组建的国家级、省级各类创新平台,按照有关标准给予后补助,各类创新平台均可平等申请(示范区科技创新局、财政局)。
三、助力企业拓展市场
5.支持企业创品牌、拓市场。发挥好市区农业科技合作“1+10+N”工作机制作用,将企业市区合作需求纳入市区合作清单积极推进(各区市合作包联单位)。加强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强化产业品牌塑造和传播,打造高价值品牌,发挥“杨凌农科”“农高会”等品牌价值,大力开展品牌孵化、提升与整合,提供全方位的品牌赋能服务,助力企业快速发展(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展览局,党工委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用好杨凌示范区支持会展业发展等措施,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产品推介,开拓市场(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展览局、财政局)。落实好国家、陕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扩能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推进杨凌示范区服务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激发服务业发展活力,助推服务业企业高效快速发展(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6.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国合跨境贸易公司、跨境电商有限公司等国有公司发挥平台作用,为企业出海提供服务(示范区工业商务局、上合办、国合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示范区自贸办)。支持企业参加“一带一路”陕西特色商品展览会,对参加境外展览洽谈活动的企业(商户)及组织方给予支持;构建外贸培训服务体系,破解中小企业在国际化发展中渠道窄、能力弱、成本高等难题(示范区工业商务局、上合办、展览局、会展集团、国合公司)。
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7.强化财金协同联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持续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创新融资担保产品,满足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资金需求(示范区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健全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机制,丰富科技信贷、保险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示范区科技创新局、金融监管局)。用好“信易贷”“银税互动”等各类线上融资平台,持续扩大信用贷款投放规模(示范区金融监管局、科技创新局、工业商务局、税务局)。落实财金协同联动要求,加快出台金融支持杨凌高质量发展措施,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示范区金融监管局、财政局)。
8.强化引导基金与实体产业精准对接。建立实体企业(项目)白名单库,分类建档,持续摸排融资需求、扩产计划、技改资金缺口,定向对接,减少盲目尽调。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定期举办投融资路演,分行业专场开展闭门对接(示范区财政局、农科特色产业链各责任单位)。
五、强化要素保障
9.加快项目落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土地出让等决策审批流程,提高效率,前置开展生态环境、文物保护、水土保持、用水用能等影响因素的评估和排查,力争新建产业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示范区自然资源局)。两级文旅部门要进一步厘清权责,明晰涉企服务清单和流程,强化工作协调,提高办事效率(示范区文旅体育局)。对企业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在符合规划、安全要求、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可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10.破解低效用地盘活不畅难题。摸清低效土地底数,建立盘活用地清单,定期调度盘活情况。充分发挥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作用,创新优化土地收储、出让全流程机制,细化实操办法,切实提高低效土地盘活决策效率。落实工业标准化厂房分割出让政策,充分发挥资产效益(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11.支持企业人才引进。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示范区人社局、财政局)。对符合规定的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提供保障性住房或租房补贴(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住建局、财政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落户杨凌到入区企业就业,按规定享受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财政局)。
六、持续优化涉企服务质效
12.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持续推进“综合查一次”、跨部门监管“无事不扰白名单”、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清单”制度,推行联合执法检查,减少行政检查频次,灵活运用大数据筛查等手段,推广非现场检查,推广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加强行政执法裁量权备案审查,动态调整规范裁量权基准。持续更新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制止无明文规定和要求的评比达标活动(示范区司法局,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落实)。
13.积极开展涉企信用修复。对企业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公示;确有必要公示的,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四书同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等工作机制,优化信用激励机制,提高信用信息修复审核效率,积极引导、协助失信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示范区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14.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已落地“一件事”办理服务水平,创新推出更多杨凌特色“一件事”(示范区行政审批局)。优化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提升企业办事质效,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推进办事结果“一键评价”,完善杨凌“12345”热线运行机制,提升接办质效,实现企业诉求“一线应答”(示范区行政审批局、大数据局)。
15.务实高效开展企业帮扶。制定“百人百企”企业包抓联系措施。常态化落实好示范区“三进一解一优”活动,积极开展进企业精准帮扶工作,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确保企业问题处置无遗漏、无拖延(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各涉及职能部门)。
本措施有效期三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新调整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