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助力示范区追赶超越,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意见》(陕政发〔2017〕26号),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陕西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建设为契机,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投资建设环境、区域融资环境、企业经营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园区营商环境,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示范区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转变职能,激发活力。将转变政府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效能革命”,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构建国际化、便利化的企业生态环境,增强区域发展竞争力。
(二)营造环境,促进公平。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营商规则体系,创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和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法治环境,促进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保障公民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以营商环境排名前列的先进地区为标杆,着力在企业开办设立、项目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企业融资信贷、政务服务质量效率等重点难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形成示范效应。
三、主要任务
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核心评价指标,以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收费标准为硬性指标,帮助企业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
1. 放宽市场准入。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凡是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全面执行中省关于社会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特许经营领域的各项规定,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新型城镇化等领域。按照“非禁即入”要求,确保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示范区发改局、工商局、住建局、经贸安监局、财政局、质监局,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履行“双告知”职责,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全面开放两级企业名称库。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以“双创”示范基地为平台,全面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发展中小企业,强化创业就业政策扶持,构建“互联网+”创业体系,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落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科技成果转化等财税扶持政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示范区工商局、国资委、经贸安监局、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投资建设环境
3. 优化投资建设管理流程。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行为,优化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流程,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对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审批时间。建立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制度。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进一步优化招投标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示范区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政务公开办、招商和投资服务局、自贸办、气象局、消防支队,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规范建设项目收费。严格建设项目报建规费统一征收管理。建筑业企业除缴纳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示范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城管执法局,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提高生产要素保障能力。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点供”政策。搞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生活设施建设,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要素保障。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应保尽保。严肃查处采取不正当手段阻碍企业注册地迁移、影响要素流动等破坏市场规则的行为。(示范区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 营造良好投资建设环境。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及时排查化解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依法严厉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向投资者索要钱物、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阻挠项目进场建设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示范区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区域融资环境
7. 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强专业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理顺农科融资担保公司管理体制,逐步增加其注册资本金。鼓励杨陵区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为实体经济融资服务。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得高于1.5%。(示范区金融办、财政局,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优化融资品种、期限,减少非标、表外等高成本融资比重,严格执行金融机构涉企收费标准,清理规范企业融资中间环节,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简单停贷、抽贷、压贷,有针对性地进行续贷。以发展农业科技金融为重点,鼓励金融机构推进“投贷联动”,引导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为企业挂牌上市过程中办理土地、税收、环保、房产等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建立拟上市企业及上市后备企业库,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和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引导优质企业和国有公司扩大各类债务工具融资。(示范区金融办、科技局、经贸安监局、人行杨凌支行,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9. 规范涉企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实行清单之外无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原则上按下限标准收取。严禁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垄断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示范区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城管执法局,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破除中介服务垄断,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依法依规对中介服务及收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严肃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培育规范中介服务,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审查通过率。(示范区发改局、示范区编办、财政局、政务公开办、城管执法局,各行业主管部门,杨陵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进一步简化税务登记程序,推进国税、地税信息共享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升级改造电子税务局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大力推行POS机、网上银行缴税,不断扩大网上办税服务覆盖面。及时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实行“以报代备”制度。整合国税、地税税务稽查资源,推行联合进户稽查,避免多头重复检查。(示范区国税局、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12. 精简行政许可项目。继续推进行政许可目录化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加强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能放则放原则,依法依规下放行政许可权限,减少行政审批层级,实现管理重心下移。(示范区编办、法制办、经贸和安监局、自贸办,杨陵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规范和统一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裁量标准等,规范模糊条款和兜底申报材料。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服务平台深度融合、一体化管理,推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受审分离,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一网通办和全流程监督。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开展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示范区政务公开办、编办、法制办、质监局、发改局、工商局、自贸办、科技信息中心,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根据全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安排,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落实全省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凡未纳入清单范围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示范区编办、法制办,管委会各相关部门,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清理整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执法证件、执法程序等。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加强对杨陵区行政执法的领导和协调,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坚决纠正执法违法行为。(示范区编办、城管执法局、法制办、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对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对企业开展的例行检查、日常巡查等检查活动,均须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建立登记制度。不同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的多项监督检查可一并完成的,由管委会或杨陵区政府组织有关行政机关实施合并或联合检查;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多项监督检查的,应合并进行,减少检查次数。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检查活动,以及省、示范区临时部署的监管执法检查活动,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示范区编办、工商局、法制办、质监局、食药监局、经贸安监局,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强化企业经营法治保障。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整治,保障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完善纠纷多元、快速化解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仲裁、调解、行政复议等方式解决纠纷。(示范区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加快推进陕西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建设。充分发挥陕西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先行先试”优势,坚持“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推动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积极承接落实下放省级管理事项,全面推行和完善自贸试验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用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发展潜力。(示范区自贸办、工商局、政务公开办、编办、发改局、经贸安监局,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9. 打造诚信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效能革命”,着力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下功夫。坚持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强化行政责任制和问责制,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媒体监督,用问题牵引倒逼改革。(示范区监察局、宣传部、政务公开办、杨凌电视台,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实时传递与共享。及时将对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建立健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行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示范区发改局、法制办、经贸安监局、工商局、政务公开办,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要切实强化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本部门、本行业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动,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措施,并在本《方案》发布1个月内印发实施。
(二)强化工作落实。十大行动牵头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从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纳税、跨境贸易7个核心评价指标入手,参照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制定实施示范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将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定期对国务院、省政府、示范区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点领域、主要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查,确保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四)强化宣传推介。要构建全社会共同打造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拓宽企业和社会意见反映渠道,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举办专家访谈等形式,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