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01-11 15:18

杨陵区委,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示范区党工委同意,现将《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请于224日书面报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局。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2018111


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率,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党工委研究决定,在示范区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

一、指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省纪委全会和示范区2018年工作会议部署,准确把握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新要求,切实提高抓作风建设的责任意识,不断夯实作风建设思想基础,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整顿内

此次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主要围绕“严纪律、明责任、抓落实、促发展”这个主题,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是学习调研不实。学习流于形式,只看学了多少,记了多少,却没有入心入脑付诸于实践,学用结合不够,学习效果不明显;调查研究走过场,没有实实在在针对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对工作的指导借鉴意义有限,甚至搞没有实际成果的走秀式调研。

二是制度执行不力。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内生活制度等落实不到位。有的“三重一大”等方面执行民主决策不力,只讲集中不讲民主,大事小事“一把手”说了算;有的对集体决策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拖着,只讲民主不讲集中,干事议而不决,长时间不解决问题;有的党内生活缺乏原则性,民主生活会“一团和气”,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刻;有的把“三项机制”等制度挂在嘴上,但行动上不落实,配套措施跟不上,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是工作落实不力。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但行动少落实差,成为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有的存在形式主义,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上下一般粗、照搬照抄,大而化之、浮在面上,缺乏实干精神;有的推进重大项目不力,落实重点工作不到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甚至在执行中、省和示范区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

四是内部管理不严。单位请假、考勤、奖惩等内控制度针对性不强,要求不严、执行不力,工作秩序不规范。有的执行外出报告制度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审批不规范,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期间随意离岗;有的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手机通讯随意关闭、重要事项不能按时到岗、紧急事项无人处理。

五是责任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起来,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管的不严、抓的不细,谈心谈话、批评教育走形式,没有推心置腹触及灵魂;有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也不制止、不处理、不报告;有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贯彻落实不力。

六是担当意识不足。对新形势下持续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认识偏差,缺乏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的意识。有的“宁愿不做事,但求不出事”,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甚至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有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习惯于当“局外人”,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困难躲着走,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讲客观原因多,主观努力少。

七是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认真解决,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还没有真正在头脑里扎根。有的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打太极,不下气力解决,门好进、事难办,态度好、不办事;有的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不到位,只要权力、不要责任,只要管理、不要服务,只要利益、不要义务,推诿扯皮、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

八是创新劲头不足。对扎实履行“两项使命”、落实“五新战略”、打赢“三场攻坚战”、推动追赶超越发展等工作思考不深入,缺乏创新发展的劲头和勇气。有的抓工作思路不清,目标不明,主动性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有的工作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方式方法不活,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工作没有亮点,没有成效。

三、时间安排

此次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从2018115日开始,2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抓好以下九项措施落实。

(一)学习教育阶段(115日至122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精心组织集中学习。从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入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研读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制度,切实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期间各级党组织每周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

2. 认真开展研讨交流。紧紧围绕省委“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六个下功夫”的具体要求以及示范区2018年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认真思考谋划2018年各项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进行研讨交流,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约事业发展的症结,以思想大解放推动全年各项工作落实。对照责任清单和岗位职责,明确任务,理清思路,制定措施,以实际行动把中、省、示范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3. 以案例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干部收看《镜鉴》、《永远在路上》等反腐倡廉专题片,以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为鉴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珍惜党和国家的培养,洁身自好,警钟长鸣,严守纪律规矩,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二)对照检查阶段(123日至131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 开展一次“回头看”。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对本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精文减会、经费预决算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5. 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坚持“个性化”的特点,对党委(党组)党建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修改完善,真正做到内容完整、表述清晰、责任明确、符合实际。要结合岗位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推动更好履职尽责。

6. 深入进行对照检查。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扭住“六个重点”,深入开展对照检查,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真正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切实提高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制定务实管用、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不严不实”等作风问题。

(三)整改落实阶段(21日至215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7. 组织集中检查。示范区纪律作风专项整顿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标准不高、措施不力,作风问题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责成“补课”。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抽查检查,对不按时报告、审批不规范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示范区督查室和人社局要加强对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的检查,对值班不在岗、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无故中断通讯联络、贻误重要事项办理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 通报一批典型。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杨凌时讯》、杨凌电视台、示范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和纪检监察网站为平台,加强对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中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大力宣扬工作中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创新进取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引导大家学先进、当先进。同时,示范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反纪律作风的人和事,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

9. 完善各项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五个扎实”要求和“追赶超越”定位,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形成一批有质量的调研成果,指导工作实践。要对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部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决策水平。要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党务政务公开、“三公”经费管理、精文减会等制度措施,加强监督制约,提升管理水平。要进一步重申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效能建设制度要求,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增强服务意识,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四、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成立以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王宝平为组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组织部部长董立民为副组长的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或主要负责人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搞好工作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把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与年终总结考核相结合,通过奖优罚劣,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与2018年工作谋划相结合,通过调研座谈,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发展意识和群众意识,推动示范区经济社会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三)加大责任追究。示范区督查室、考核办要将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对敷衍应付、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整顿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问责力度,对管理不严、纪律松弛、作风涣散,“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中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快查处,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附件: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学习教育资料


附件

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学习教育资料

1. 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

3. 《中国共产党章程》;

4.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5.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6.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7. 《省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8. 杨凌示范区成立20周年总结会议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精神及有关领导讲话;

9. 示范区2018年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领导讲话;

10. 示范区党工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有关领导讲话;

11. 示范区党工委《关于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

12. 示范区《关于加强双休日节假日值守工作的通知》;

13. 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镜鉴》、《永远在路上》、《巡视利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