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7-06-01 11:19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519


杨凌示范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杨凌实际,现提出示范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依法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继续推行行政许可目录化管理。清理规范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有关证照,取消不必要的各类年审、年检。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标准化。巩固并深化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成果,推行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示范区编办牵头,发改局、社会事业局、工商局、法制办,杨陵区政府负责

2. 推进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取消清单之外收费基金项目。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加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权力责任清单动态管理。(示范区编办牵头,发改局、经贸和安监局、示范区财政局,杨陵区政府负责)

3. 加强市场监管。落实放宽企业住所、名称、经营范围登记条件优惠政策,实行简易退市制度,探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建立信息公示、防范化解风险等协同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法失信惩治力度(示范区工商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和安监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负责)

4.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快发展依法自治、规范运行的社会组织提升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水平,建设“平安杨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施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加强自然灾害、网络、群体性事件等应急能力建设。(党工委政法委牵头,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公安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食药监局、应急办、网信办,杨凌气象局,杨陵区政府负责)

5. 优化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在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区财政局牵头,人社局、发改局、社会事业局,杨陵区政府负责)

6.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环境监管体制改革,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终身追责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示范区环保局牵头,党工委组织部、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局、国土局、水务局、农业局,杨陵区政府负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 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经过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必经程序,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在全区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示范区法制办牵头,党工委、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杨陵区政府负责)

8. 加强自贸区建设的法治保障。针对农业自贸区特点,建立健全符合杨凌自贸区实际的制度体系,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自贸办牵头,党工委、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杨陵区政府负责)

三、推行政策科化、民主化、法治化

9.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巡视、审计和行业监管等部门和单位的协作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落实。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渠道,在全区实现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示范区法制办牵头,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杨陵区政府负责)

四、范公正文明

10.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相关职能,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理顺城市管理部门管理体制;整合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完成职能划转、业务交接,人员配置。(示范区市政局牵头,编办、住建局、法制办,杨陵区政府负责)

11.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方式。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逐步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编制各部门各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操作流程文本,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示范区法制办牵头,党工委政法委,示范区财政局、网信办等有关部门,杨陵区政府负责)

12.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示范区法制办牵头,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杨陵区政府负责)

五、强化行政力的制

13.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督办等制度,对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严格审计监督。(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杨陵区政府负责)

14. 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政府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开展公民代表走进管委会、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等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示范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党工委宣传部(网信办),示范区发改局、经贸和安监局、财政局、科技信息中心,杨陵区政府负责)

15.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四风”问题突出,或者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严格问责。(示范区监察局牵头,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审计局、人社局配合)

六、依法防和化解社矛盾

16. 健全依法预防和化解纠纷机制。落实社会救济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当的解决途径。(党工委政法委牵头,示范区安监局、公安局、环保局、食药监局、法制办、信访局、网信办负责)

17.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探索重大、疑难复议案件审理机制,逐步建立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机构,提高办案质量。建立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机制,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示范区法制办牵头,党工委、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杨陵区政府负责)

七、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8.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坚持领导带头学法,示范区管委会全年组织开展领导集体学法3次以上。各执法部门要开展各类集体学法活动5次以上。建立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法制培训,不断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示范区司法局牵头,党工委、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杨陵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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