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示范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示范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水平,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一举达标,按照2017年1月6日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会议精神和党工委主要领导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解决,特别要突出对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整治,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指标落实到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创建工作一举达标,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时间及工作任务
(一)整治时间
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3月31日。
(二)工作任务
1. 对照《陕西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考核验收测评标准细则》7大类、39项,全面规范,持续整治,切实提升创建保障水平,确保各项任务达标。
2. 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魏建锋同志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张启东同志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名单见附件2),负责组织开展创建专项整治行动,创建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
(二)狠抓整治任务落实。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梳理、建立台帐、分析原因、细化措施、狠抓整治。同时要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按照指标要求精心准备示范点,着力打造特色亮点,达到可看、可学、可复制的效果。
(三)严明整治工作责任。创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责任单位要主动认领创建工作任务,加快工作节奏,强化工作力量,加强沟通配合,认真落实整治责任,对标完成各项任务。2017年4月-6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还将进行复查、评议、公示、命名,各单位要按照本次整治要求,巩固成效,持续提升,确保不反弹、不回潮,有新变化、上新台阶。对创建工作不重视、问题整改不到位、影响省上测评验收和明察暗访的,党工委管委会将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党工委宣传部和示范区食药监局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创建工作群众知晓率,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创建工作,凝聚创建工作合力。
附件:1. 杨凌示范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2. 杨凌示范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附件1
杨凌示范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项目 | 整治任务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食品 摊贩 专项 整治 | 1.全区食品摊贩备案登记达到100%。 2.定点定时,规范管理,制度健全(中小学周边100米内不得设立摊贩经营区域)。 3.食品安全保障到位。 | 2月10日前 | 示范区市政局、杨陵区政府 | 示范区食药监局、住建局 |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过程有效监管。 | 3月10日前 | ||||
5.提出并报审《示范区食品摊贩经营中心建设方案》,加快实现全覆盖高水平管理目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3月底前 | ||||
2 | 食品 小作坊 专项 整治 | 1.全区小作坊许可达到100%。 2.“一票通”实施达到100%。 3.实现全面规范生产经营。 | 2月10日前 | 示范区 食药监局 | 杨陵区政府 |
4.严格小作坊重点品种的许可和管理,麦力祺小作坊园区建成投运。 | 3月底前 | ||||
3 | 小餐饮 专项 整治 | 1.小餐饮许可达到100%。 2.规范操作、索票索证、公示监督。 3.人员健康体检全面落实,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2月10日前 | 示范区 食药监局 | |
4.持续改造提升,小餐饮经营规范有序。 | 3月底前 | ||||
4 | 农贸 市场 专项 整治 | 1.五星批发市场、康乐路市场、常乐西路市场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快检正常有效运转。 2.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落实,市场管理规范、卫生整洁。 3.市场准入准出制度、市场退出机制执行到位,各项记录完善,达到创建验收指标要求。 | 2月10日前 | 杨陵区政府 | 示范区 食药监局 |
4.继续提升五星批发市场,提前达到省级示范标准。 | 3月底前 | ||||
5 | 农产品 专项 整治 | 1.全覆盖整治。对农产品实现全过程监管,强化农产品溯源管理,突出农兽药残留源头治理和风险管控。 2.全面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种植企业、农民专业经营组织落实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 2月10日前 | 杨陵区政府 | 示范区 农业局 |
3.建立完善畜、禽屠宰管理机制,强化畜、禽肉检验检疫及档案建立工作。强化对不合格产品查处工作。 | 3月底前 |
附件2
杨凌示范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长:魏建锋 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张启东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舒平 杨陵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白宏伟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张小明 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部长
李春安 示范区住建局局长
肖永贤 示范区农业局局长
李新龙 示范区食药监局局长
任延宁 示范区市政管理局局长
马江涛 杨陵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食安办,李新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示范区创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