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杨凌示范区配合保障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6-12-02 11:08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杨凌示范区配合保障方案》已经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杨凌示范区配合保障方案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将于近期进驻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根据工作安排到有关地市开展下沉督察。为做好下沉督察等工作,特制定本保障方案。

一、工作机构

中央督察组督察期间,示范区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设立总协调人和副总协调人,成立综合协调组、资料材料组、信访督办组、服务保障组等临时工作机构。

总协调人:贾鸿亮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总协调人:马文华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薛增召示范区环保局局长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与中央督察组保持沟通联系,协调落实督察组交办的相关事项;根据要求负责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督察组个别谈话要求,协助安排个别谈话有关事项;安排督察组调研、走访座谈等活动;制订网络舆情工作方案;安排有关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中央督察组来杨凌督察有关动态,刊发督察通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收集整理督察工作相关会议纪录、会议图文资料和印发会议纪要等。

组长:马文华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副组长:薛增召示范区环保局局长

成员:李虚怀示范区环保局主任科员

   崔新谋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干部

   田凯示范区环保局副主任科员

   曹三康示范区考核办副主任科员

   宁西翠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杨峰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副队长

(二)资料材料组

负责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出席相关会议的讲话、汇报材料等的起草和审核;根据督察组调阅资料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准备有关资料,并按照督察组要求做好资料的梳理提交等工作。

组长:马文华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副组长:成鸿伟示范区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吕宝华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综合一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李鑫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综合二科科长

   韩长波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综合四科科长

   刘伟示范区发改局主任科员

   陈海涛示范区水务局主任科员

   冀春来示范区住建局主任科员

   周瑞鋆示范区市政管理局干部

   张跃江示范区国土局干部

(三)信访督办组

负责制订信访工作方案;协助督察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办理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并反馈办理结果。

组长:段永宏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梁占昌示范区信访局副局长

成员:杨凡示范区管委会督查室主任科员

   靳宁波示范区信访局干部

   唐小宇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干部

(四)服务保障组

负责中央督察组来杨凌督察的服务保障;制订接待工作方案,做好督察组食宿、接送等后勤保障;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工作。

组长:陈胜明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接待办主任

副组长:马克强示范区公安局副局长

    杨天锋示范区接待办副主任

成员:张海峰示范区党工委机要局副局长

   张辉亚示范区接待办主任科员

   余伟示范区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周锋涛示范区机关车队副队长

   于海华示范区机关事务中心干部

   王斌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干部

二、工作内容

(一)督察组来杨凌督察安排

中央督察组来杨凌督察的服务保障工作由服务保障组制订专门接待方案,并做好接待工作。

1.接送站

服务保障组负责安排接送站。

2.安排食宿

服务保障组负责保障督察组入住、就餐事宜。以自助餐形式用餐;督察组人员房间应尽可能集中,用餐地点应相对独立。

3.办公保障

按照中央督察组要求,做好相关办公保障工作。

(二)会议保障

综合协调组按中央督察组要求,做好示范区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区内新闻媒体报道会议有关情况,新闻稿报中央督察组来杨凌督察的负责人审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会议讲话材料的起草并按程序送审。

(三)个别谈话

由综合协调组牵头负责,服务保障组做好配合,按照中央督察组的要求组织好个别谈话。

(四)调阅资料

由资料材料组牵头负责,在收到督察通知当天,启动资料收集、整理和提交工作,至督察工作结束。

根据督察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主要包括示范区、杨陵区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工作落实等支撑性资料;与环境保护督察有关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走访问询

根据督察需要,由综合协调组牵头负责,资料材料组、服务保障组配合,做好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走访问询。督察组走访问询重点是了解环保职责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并调阅有关资料。

(六)信访接待和调查处理

省上督察动员会召开当天启动此项工作,至督察工作结束。由信访督办组牵头负责,服务保障组配合,根据督察组要求,及时处理督察组转办、督办案件,办理情况要按期向督察组反馈。

(七)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应对

省上督察动员会召开当天启动此项工作,至督察工作结束。由综合协调组负责,信访督办组、服务保障组配合。

制订信访和网络舆情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协调落实;做好督察期间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及时了解掌握舆情动态,采取预防性措施,并及时向督察组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所有保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重点做好督察组来杨凌期间的保障工作,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二)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人员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

(四)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有关廉洁纪律要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