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6-01-04 17:33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杨凌示范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示范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功能,坚持改革创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突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理念,突出杨凌特色,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构建完备健全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以经济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的双提升,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到2020年,杨凌示范区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更加健全,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独具杨凌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和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基层文化组织活动规范活跃;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均等化,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部地区标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具有杨凌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为原则,按照全域城乡一体化要求,统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布局,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城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镇(办)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群众文化活动广场(演出舞台)、广播电视户户通等文化惠民工程。

建成杨凌图书档案大厦、杨凌农业历史博物馆、杨凌文化艺术中心(杨凌音乐厅)、杨凌青少年活动中心。杨陵区两镇三办综合文化站建设全部达标,室外文化广场不少于600平米;城镇规划区外的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米,室外文化广场不少于600平米,文化体育健身器材配备齐全。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村文化广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LED屏。完善农家(社区)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建设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责任单位:示范区文化局、杨陵区政府,配合单位:示范区新闻出版局、示范区教育局)

(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和水平。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城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全面免费对外开放。开展图书馆送书上门、村校联办图书室、公共文化巡展巡演等活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建立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评估,评估结果与免费开放补助经费进行挂钩。加强区内媒体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办好《杨凌文苑》,发挥农业科技报、杨凌电视台等文化传媒作用,丰富公共文化内容。(责任单位:杨陵区政府,配合单位:示范区文化局、农业科技报社、杨凌电视台、示范区文联)

(三)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建立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动态调整的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机制,制定示范区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所需资金纳入示范区、杨陵区两级财政预算。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提高票价补贴、演出场地补贴等,支持文艺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支持杨凌锣鼓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扩大和促进大众文化消费需求。挖掘杨凌农耕文化、隋唐文化、现代农业科技文化资源,开发杨凌文化特色浓郁的旅游商品,扩大文化旅游消费。(责任单位:杨陵区政府,配合单位:示范区文化局、示范区旅游局)

(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简政放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领域,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与区内两所大学加强文化工作协作,共享文化资源。制定扶持奖励政策,鼓励大中小学校园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引导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责任单位:示范区文化局,配合单位:杨陵区政府)

(五)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强对示范区文联及其专业协会的扶持和管理,促进规范健康有序发展。鼓励群众自办文化,制定完善管理规范,扶持成立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演艺团队、民间文化社会团体。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民间自乐班、舞蹈队、秦腔剧团、教授合唱团等区内各类文艺团体开展惠民巡演,通过组织比赛、展演等形式展示交流、发展壮大。引导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责任单位:党工委宣传部,配合单位:杨陵区政府、示范区教育局、示范区文联)

(六)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示范区团工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组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专家学者、文艺爱好者、田园使者等文化志愿者开展文化结对子活动,到农村(社区)开展文体活动和文艺培训。大力开展面向农民工与流动人口、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公益性文化演出和科技普及活动,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强化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等工作,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示范区文明办,配合单位:示范区党群工作部、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七)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创作。发挥“五个一”工程、“文华奖”、“群星奖”等各类重大文艺奖项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实施《杨凌示范区文艺创作扶持奖励暂行办法》,推动文艺精品创作。深度挖掘文化资源,整理姜嫄文化、隋文化等人文历史,创作编写优秀历史剧目,讲好杨凌故事,推出一批具有杨凌元素的文化艺术精品力作,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打造杨凌公共文化特色品牌。不断拓宽文艺创作新领域,支持微电影、微视频、微广播剧创作和传播。传承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提升锣鼓制作、五泉曲子、秦绣、挂面等乡土文化,实施乡土文化记忆工程,增强乡村文化归属感。加强对秦腔、锣鼓、社火等传统文化的普及推广,加强对群众文艺创作的扶持和引导。(责任单位:党工委宣传部,配合单位:杨陵区政府、示范区文联)

(八)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实施文体惠民工程,利用节庆、重大活动,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邀请省级文艺院团开展文艺下乡惠民演出,同时,经常性的组织区内文艺团体开展文化活动。在“七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组织举办文化巡演、戏曲电影晚会、书画摄影展,开展歌咏比赛、锣鼓表演大赛、健身秧歌大赛等文化活动,举办杨凌农科城国际马拉松赛、网球赛、水上运动项目以及汽车场地越野赛等比赛。发挥文化馆、图书馆作用,大力开展文化艺术培训和展览。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加大农村(社区)“送戏下乡”、“公益电影放映”力度,每个行政村(社区)每年不少于一场戏剧或文艺演出,一个月不少于一场公益电影。积极实施“广场舞普及推广计划”,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组织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责任单位:杨陵区政府,配合单位:示范区文化局、示范区新闻出版局、示范区体育局、示范区科协)

(九)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结合杨凌“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责任单位:杨陵区政府,配合单位:示范区文化局、示范区新闻出版局、示范区广电局)

(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保障信息传播的高效快捷和安全有序。广泛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播渠道。依托城乡光网工程,加大对农村广电网络的扶持力度,推进“三网融合”,实现光纤上网村村通、广播电视户户通,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兴载体。(责任单位:示范区文化局,配合单位:示范区电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郭建树同志为组长,管委会副主任冷劲松、王宝平同志为副组长,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发改、财政、规划、教育、文化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的总体协调和具体指导。杨陵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培育一批具有现代意识、创新意识的公共文化管理者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依托区内大学教育资源,发挥省上下派文艺工作者作用,加强对文化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民间文艺人才库和文化传承人、文化能人队伍培养机制。加强基层文化队伍,每个镇(办)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设有公共文化岗位和人员,综合文化站每站编制人员1至2名,村(社区)至少有1名文体辅导员。

(三)强化政策支持。示范区和杨陵区要把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十三五”规划,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要加大项目争取、财政补助、税收优惠、金融扶持、规划用地、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公共文化服务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动文化事业单位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城乡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载体,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推动示范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附件:杨凌示范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任务分解



附件

杨凌示范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任务分解表

类别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文化

基础

设施

建设

1

杨凌图书档案大厦(含科技馆功能)

示范区文化局

杨陵区政府

2

杨凌文化艺术中心(含音乐厅、影剧院)

示范区发改局

示范区文化局

3

杨凌农业历史博物馆

示范区旅游局


4

杨凌示范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杨陵区政府


5

镇(办)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室外文化广场(演出舞台)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文化局

6

完善“农家书屋”,配置电子阅览室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新闻出版局

7

街道(社区)、村文化广场设置LED屏、阅报栏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文化局

8

社区(村)文化广场文体活动器材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体育局

9

农村广电网络建设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广电局

文化

活动

1

图书馆、文化馆等免费开放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文化局

2

农村广播“村村响”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广电局

文化

活动

3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每村每月1场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广电局

4

农村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不少于1场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文化局

5

文化馆、图书馆每年举办培训不少于30次、讲座不少于16次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文化局

6

开展全民阅读

示范区新闻出版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有关单位

7

实施文体惠民工程、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文化局

示范区体育局

文化

服务

1

加强文艺创作扶持

党工委宣传部

示范区文联

2

扶持文艺团体(民间自乐班)

示范区文化局

杨陵区政府

3

开展文化志愿服务

示范区文明办

示范区党群工作部

4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

示范区文化局

示范区电信局

5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文化局

6

配齐镇(办)、村(社区)文化工作人员

杨陵区政府


7

落实公共文化活动经费

示范区财政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