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提高示范区新闻宣传工作的舆论引导水平,现就进一步严肃新闻宣传纪律,提高新闻报道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各新闻单位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示范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作为宣传报道的第一要务,体现到新闻采访、编辑、刊播的各个环节。
各新闻单位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全面正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宣传报道中央、省委、示范区党工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唱响基层一线的声音,使新闻报道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以新闻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敏感事件,在维护群众利益、疏导公众情绪、弘扬社会正气、促进问题解决中发挥积极作用。
党工委宣传部要紧紧围绕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区内新闻单位,把好舆论导向,精心策划选题,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建设“四个杨凌”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二、继续改进新闻报道
(一)简化会议新闻报道。除重大会议外,一般性会议原则上不报道。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的全局性会议,《杨凌时讯》和示范区管委会网文字稿一般不超过800字,《杨凌新闻》播出不超过2分钟。除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外,多位领导出席同一会议只报一个职务,不上副标题。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参加省以上重要会议,文字稿不超过500字,《杨凌新闻》播出不超过1分钟。其他领导参加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200字,发综合消息。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召开的会议,一般不作报道。
(二)精简领导活动报道。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到基层考察工作、调查研究和出席重要活动,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安排组织报道,文字稿不超过800字,《杨凌新闻》播出不超过2分钟。党工委副书记调研活动文字稿不超过600字,其他领导重要调研活动需公开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杨凌新闻》播出不超过1分钟。多位领导同日参加多场重要活动,按活动各发1条简讯,《杨凌新闻》播发标题新闻。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到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文字稿不超过800字,《杨凌新闻》播出不超过2分钟;工作转入常态后,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不单独报道领导活动或讲话,文字稿不超过400字,《杨凌新闻》播出不超过1分钟。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会见来宾,文字稿不超过200字,可配发照片,《杨凌新闻》播出不超过1分钟。除党工委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看望基层群众发简讯。除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领导参观展览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般不作公开报道。
三、加强新闻报道管理
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的新闻报道由党工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区内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涉及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党工委宣传部商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领导同志个人、相关工作人员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
(一)《杨凌时讯》头版报道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活动的新闻不超过二分之一版面,消息总数不超过4条。其他领导活动新闻一般在二版报道,按领导职务排序依次排列。《杨凌新闻》报道领导时长不超过总时长的一半。当期报道会议和领导活动比较集中时,《杨凌时讯》和《杨凌新闻》可视情况向其他版面分流、在下期或次日安排报道。
(二)《杨凌时讯》头版头条、《杨凌新闻》头条、示范区管委会网要闻头条一般只安排示范区重大活动、重要决策、重要事件和重大民生新闻、基层先进经验事迹以及党工委主要领导的重要工作活动的新闻报道。涉及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的稿件,一律由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把关。
(三)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在全局性会议上的讲话和党工委管委会重要工作需公众周知的领导讲话,《杨凌时讯》可全文刊发,《杨凌新闻》摘要播发。其他领导讲话不全文刊发,只作会议活动报道。领导同志在中省媒体发表的署名文章,《杨凌时讯》、《杨凌新闻》可发简讯或标题新闻,管委会网站可全文转载。各部门和单位在自办网站上刊发涉及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的工作报道,须在区内媒体正式报道后,予以转载。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活动报道和大型活动、专题会议、专项工作宣传报道须经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批准,由宣传部统一安排,其他部门和单位不直接向新闻单位通知或要求报道。
四、从严落实主体责任
党工委宣传部是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主管部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从各环节、各层面全面加强对新闻媒体的领导和管理,对《杨凌时讯》头版、杨凌电视台《杨凌新闻》、示范区管委会网《本地要闻》栏目进行审核把关。区内新闻媒体要实行总编、台长及网站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规范新闻采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稿件刊播审核制度,明确采编刊播流程各环节的审稿职责,特别要把好采访关、组稿关、审核关、发稿关,严格坚持“三审三校”,推进媒体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新闻单位主要领导要对重大主题宣传,直接参与策划组织,对重大敏感热点事件报道,要亲自把关,进行社会效果评估,绝不能放任自流,不闻不问。新闻媒体要在办好网站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稿件审核签发制度,并加强对本媒体工作人员开设使用微博、微信的管理,确保发布信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违反新闻宣传纪律、违反所在媒体的管理规定。
五、严肃新闻宣传纪律
新闻单位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始终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树立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中、省和党工委提出的新闻宣传要求,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重大敏感问题的宣传要请示党工委宣传部,对重大敏感问题的提法、口径、数据指标等,必须以权威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
对新闻媒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刊播导向错误报道;违反宣传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刊播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不讲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报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党工委宣传部会同纪检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媒体负责人、当事人的责任,并指导和督促新闻媒体认真整改。
六、加强新闻单位班子和队伍建设
各新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讲大局、讲纪律、讲规矩,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家办报、政治家办台、政治家办网”的要求,带好队伍,管好阵地,在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热点问题上把好关。要切实把好新闻采编队伍的进人关、用人关和考核关,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提升新闻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爱岗敬业精神。要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工作者队伍。